戤社户等各种对象的参保问题以及其他具体操作办法,如保费收取、合同签订、查勘理赔等,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在实施中不断完善我市的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制度。
(三)坚持突出重点与兼顾全面相结合,正确处理住房保险与其他工作的关系。现在时间已到年终岁末,各项年终总结工作和会议都很多,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又都面临换届,乡镇政府的换届近期也将陆续展开。但是,这是当前工作中的头等大事,按省部署,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在明年1月底前必须完成。按照这一要求,各地一定要统筹兼顾,弹好钢琴,明确专人做好这项工作。既要抓住中心,突出重点,不折不扣地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在这个月底之前基本完成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调查摸底和前期准备工作,力争按时基本完成农户的住房保险参保工作。
三、扎扎实实做好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市里已经成立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设立办公室,明确工作分工,形成上下协同、责任落实、有序推进的工作格局。市级有关部门要明确工作任务,尽快做好各项配套工作。市发改委要加强工作指导,建立工作网络,编发工作简报,督促各县(市)、区抓好工作落实;市民政局要牵头会同建设、消防和人财保等部门成立倒塌房屋裁定办公室,及时开展倒房纠纷裁定工作。办公室牌子可挂在救济救灾处。市公安、消防部门要组织力量,做好交通事故和火灾造成农房倒塌的统计,协助做好勘损定损和理赔纠纷裁定工作;市财政局要做好补助资金的测算工作,加强对参保经费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财政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确保各项资金合规使用;市人财保公司要把提供优质服务放在首位,建立健全延伸到行政村的承保理赔业务网络,简化理赔手续,加快理赔速度,在与投保农户达成有关赔偿金额的协议后,尽快支付保险赔款。
(二)制定政策,规范操作。各县(市)、区要按照市政府《关于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甬政发〔2006〕116号)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抓紧制定出台配套的政策措施,切实把市政府的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市人财保公司要抓紧制订和下发《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条款》及《保险合同》,保证各地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需要。
(三)宣传发动,舆论引导。做好宣传发动和舆论引导工作,是切实推动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顺利实施的关键。各地、各部门,特别是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认真组织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按省里的宣传提纲,结合宁波实际,运用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手段,向广大农民群众宣传好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重大意义、保险方式、政策措施等,让这项惠及我市30xxxx万农村居民的“民心工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引导广大农民踊跃参保,推动我市农村保险事业的发展。
(四)明确任务,严格考核。这里,我再强调两点:第一,省委、省政府已经确定明年1月底之前基本完成农户住房保险的参保工作。这个“基本完成”,对于宁波来说,就是各县(市)、区符合参保条件的农户参保率,必须达到50以上。否则,不仅市财政不予补助,县(市)、区政府还要向市政府说明参保率过低的主客观原因。第二,市里从明年开始要把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考核范围,市农办要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考核指标设计工作,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今天的会议以后,各县(市)、区每旬要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进展情况。办公室要负责协调和处理日常工作事务,并建立农户参保进度通报制度,及时向市领导小组和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各县(市)、区的工作进度。
(五)及时总结,不断完善。各地要在市政府确定的政策框架内,积极探索、认真总结。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掌握各县(市)、区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并与省里和兄弟城市保持经常的信息沟通,加强工作情况通报,及时总结推广各地的新做法和新经验,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工作成效,力争使我市的政策性农村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