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部门的监管,要求这些部门在收支分配上建立起公开、公平、公正的制度,报监察、财务部门备案监督,使分配操作透明化,避免暗箱运作。
㈢切实推行政务公开,事权管理制度化
实行政务公开制度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政治文明的重要形式,也是民主管理过程中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的必然举措。2000年初中心制定出台了《政务公开实施细则》,通过政务公开接受职工的评议和监督。一是重点围绕本单位重大决策、人事管理、职工考核、奖惩分配、评先选优、财务收支、干部考察任免、开发创收、政策信息等群众关心的问题以及涉及职工利益的事项进行公开,实行“阳光操作”。比如,我中心在建设“职工集资第六号住宅楼”及“震科大厦”招标工作中,由有关中层干部、职工、离退人员组成考察小组。招标小组按政策要求开展工作,中心分管领导只是小组普通成员不担任任何职务,班子其余成员均不参加,只是把握政策和要求。在第六号住宅楼建设中,成立了住户监督组(主要是离退人员参加)。施工队伍的考察、基建材料的采购、工程进度等各个环节都做到了透明、公开,既杜绝了基建中的不正之风,又保证了工程质量。二是结合实际,灵活多样,力求实效。在政务公开的形式上,采取公告栏、局域网、信息简报等。我们注意听取群众意见,做好公开后的情况反馈,为领导新一轮决策提供信息参考。此外,干部任前公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开发创收、职工分配、群众意见的整改、有关情况通报、重点工作思路和信息等适于直接同群众见面、沟通的内容,则通过召开中层干部会、职工大会、离退休职工会议进行公开。每年都要召开全体职工大会和党的工作会议,向全体职工和党员作年度工作报告和党委工作报告。
对重要事务我们坚持制度化、透明化运行。注重建章立制,严格规范领导和职工行为。我中心在推行"三项制度"以来,首先从健全和完善中心政务公开、财务监管、物资采购、科学决策、民主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着手,补充修订,汇编成册,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近年来就党委会、政务会、办公会等议事规则、决策程序以及基本建设、固定资产、资金管理、内部审计等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制定了《任前公示制度》、《民主测评制度》、《谈话诫免制度》、《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经费审批支付管理办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等一整套管理办法。随着各项工作的不断深化和扩展,充分发挥制度建设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制度化、规范化、民主化管理的水平,用制度规范领导干部和职工的行为在日常工作中是非常重要的。
四、全员监督,是推进民主管理的主要措施
监督是民主管理的必然要求。管理者首先要有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将自己和自己带领的干部群体置于阳光之下;其次是要营造一个良好的监督氛围;第三,必须从制约、参与、预防和反馈四个方面建章立制,确保监督有章可循。
㈠努力提高领导班子自觉接受监督和民主管理的意识
民主管理是管理者的一种管理理念。当我们权力在握时,一般比较自负、比较主观,较难容得别人挑毛病,受监督往往是件令人不愉快的事。但对于一个具有民主管理理念,愿意有所作为的领导者来说,监督的存在却可以防止他少犯错误,客观上是有益的。因此,任何一个想有所作为的领导集体,应该以积极的态度正确对待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而不是拒绝。监督作为一种压力,对个人或组织都具有推动作用,有监督才不敢松懈,才能不断进取。
中心的历届班子都非常重视来自各方的监督,在主要领导带头下,怀着一颗平常心,虚心听取各方意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始终坚持学习,讲正气,不断提高自身的修养水平,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多与职工交朋友,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呼声;多年来,中心领导班子严格遵循中心制订的《关于民主生活会制度的具体规定》,召开一年两次的双重民主生活,会前,广泛征求意见,会中认真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向职工通报会议情况。“胸怀袒荡,心胸开阔,正确对待批评,认真自我批评”,已成为班子和整个干部群体自觉接受监督的座右铭。
㈡加强监督制度建设,构筑全方位监督体系
监督制度化是民主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对监督地位的基本确认。我们主要做了:一是加强党内监督,保证监督部门独立,在机构改革中,中心党政领导班子经慎重考虑,对纪检、监察、审计部门保留原设置,人员配备到位。二是规范党内议事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中心党委、纪委先后出台了党委、纪委的议事规则,规范党内决策行为,特别是在党内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