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特别是与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背道而驰,与我们党一贯倡导的求真务实精神背道而驰。各级统计部门和广大统计工作者要从积极推进统计事业发展的长远利益出发,把对反腐倡廉的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精神上来,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坚持惩防并举,不断加大预防腐败的力度,结合统计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以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更扎实的工作,把统计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不断推向深入。把做好反腐倡廉工作与搞好统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正确政绩观,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和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之风,严格执行统计法,积极研究建立科学的政府绩效评估体系和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通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增强党性党纪观念,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增强统计调查工作的主动性,坚持实事求是,摸实情,报实数,求实效,坚决反对在统计上虚报浮夸和弄虚作假的现象,以实际行动确保统计工作不进假数,不出假数,真实可信。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扎实推进统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为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去年中共中央颁布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深刻阐述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大意义,总结了党的反腐倡廉基本经验,明确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是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我们要结合统计工作的实际,逐步建立健全与统计工作相适应的惩防体系,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狠抓关键,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
(一)全面贯彻《实施纲要》。各地要以贯彻《实施纲要》为契机,逐步建立起与反腐倡廉要求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体系。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党中央从完成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任务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出发,在总结历史经验、科学判断形势基础上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要按照《实施纲要》的要求,修订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和实施办法,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责任主体,完善考核办法,规范责任追究。进一步修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理顺管理体制,改进管理方法,逐步建立起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得以完善,切实解决在统计工作中弄虚作假的行为。要加强对已经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对违反制度的要依纪严肃处理。
(二)坚决遏制“数字腐败”。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准确、及时的统计数据,对于正确分析国民经济的运行态势,科学有效地实施宏观调控,保障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说,在统计上弄虚作假,是一种严重的腐败行为。统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定要紧紧围绕统计中心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信来进行。全省各级统计部门要大力推进行风建设,把加强统计职业道德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作为行风建设的载体,把“求真务实”作为统计部门廉政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使之成为广大统计工作者共同信奉的核心价值观。基层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处于数据源头这一重要位置和重要环节,在反对和预防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定要严格遵守wjb总理对统计工作提出的“约法三章”:一是讲真话,报实数,如实地提供统计资料;二是遵守职业道德,不编造虚假数据;三是坚持原则,敢于抵制和大胆揭发在统计上的弄虚作假行为。
(三)着力强化领导责任。要按照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实施和重在落实的要求,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统计工作总体规划中,统筹兼顾,全面推进。各级统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负总责,既要模范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又要充分发挥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在落实责任制方面负总责的作用,对反腐倡廉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要亲自过问和部署。各级统计部门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与各方面的联系和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