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标本兼治,开创了反腐斗争的新路子
2005年1月3日,中央颁布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强调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采取有力措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是以hjt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总结历史经验、科学判断形势基础上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反腐倡廉工作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更好地防治腐败的必由之路,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实施纲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科学地总结了我们党反腐倡廉工作的基本经验,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反腐倡廉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明确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提出了有效反对和防止腐败的一系列措施和办法。《实施纲要》强调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统一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之中,发挥整体效能;强调与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强调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治理腐败,注重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制度创新。《实施纲要》体现了标本兼治、注重治本,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的精神,反映了新形势下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客观要求。进一步加大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必须继续在加强教育上下功夫,使领导干部自觉拒腐防变,常修为政之德,切实做到勤政为民、廉洁从政;继续在完善制度上下功夫,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发挥法规制度的规范和保障作用;继续在强化监督上下功夫,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必须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通过深化改革、创新体制,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
惩治和预防是反腐倡廉工作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两个方面。《实施纲要》提出,要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充分发挥惩治的重要作用。加大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决不是要放松惩治腐败的工作。不仅不能放松,而且要继续抓得紧而又紧。进行有效预防本身就要求实行严肃惩治,而实行严肃惩治本身又有利于进行有效预防。要通过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惩处腐败分子,严肃党的纪律,使广大党员、干部受到教育。要针对暴露出来的苗头性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制定规范,堵塞漏洞,发挥办案在治本方面的建设性作用,着力减少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增强干部群众对惩治腐败的信心,更好地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合力。
二、形势严峻,不容松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出现新情况、新问题
新时期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重大成果,党政机关和干部队伍中腐败现象蔓延的势头得到有效遏止。但是,我国现在仍处于腐败现象的多发和高发期,反腐败形势仍十分严峻。从违纪违法案例分析,当前,腐败现象呈现出“六个化”。
(一)在金额数量上,呈现出高额化
腐败分子对私利的追求已从实物形态转向货币形态,已不单单满足于对一般生活资料的占有,开始利用权力采取各种非法手段攫取生产资料和生产要素,有目的地聚敛钱财、积累原始资本。有的高级领导干部违纪违法、腐化堕落情节严重、性质恶劣,为建国以来所罕见。原×××副省长胡长清,在担任省长助理及副省长的四年时间,索贿受贿共计人民币54xxxx元,另有16xxxx余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克杰,在担任×××壮族自治区政府主席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受贿共计人民币410xxxx元。原×××委副书记、省长李嘉廷在任职期间,受贿折合人民币11xxxx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其子接受对方钱物,共折合人民币204xxxx元;利用职权为其情妇谋取不正当利益300xxxx万元。原河北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丛福奎非法受贿共计人民币170xxxx元。原×××建设厅副厅长杨秀珠目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