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实绩纳入各乡镇、部门党政“一把手”工作实绩考核的范围,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评的依据之一。县考评、环保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党政一把手环境保护实绩考核办法,强化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在检查考核中做到不走过场,严把考核关;县监察、纪检部门要加大对环保污染事故的责任追究力度。
(二)加强协作,齐抓共管
环保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各乡镇、各部门必须树立“一盘棋”思想,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乡镇要认真履行环境质量行政首长负责制,将环保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县级相关部门的指导配合下,不断强化环保措施,落实环保责任。县级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各自分工,切实履行环保职能,积极支持和配合环保措施的实施。特别是建委、公安、交警等部门要加大对大气污染、噪声污染的查处力度;县城城市管理综合整治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协同配合,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水利、林业、农业、国土等部门要切实抓好各项生态项目的实施;县环保局要认真履行环境保护统一监督管理职能,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顺利推进环保重点项目的实施。
(三)广泛宣传,全民动员
做好环保工作离不开全社会的参与,要让环境保护真正成为全民的自觉行动,关键要深入持久地搞好宣传、教育和引导。组织人事部门及党校要利用各种干部培训的机会,开设环保专题讲座,建立党政干部可持续发展理论学习教育机制。教育部门要将环境教育纳入中小学素质教育内容,继续开展绿色环保学校创建活动。宣传部门及各新闻单位要设立环保专题节目,追踪报道全县环境状况和工作动态,对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予以公开曝光和批评。环保部门要围绕今年“六·五”世界环境日活动主题,深入开展环境警示教育;要通过试行环境质量、环境管理程序和企业环境行为信息“三公开”,公布12369全国环保举报电话×××环保投诉电话等措施,建立健全全方位监督机制。各乡镇部门要积极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加大环保宣传力度,推动环境宣传教育社会化。
(四)加强法治建设,强化监察职能
环保部门作为全县环境保护的综合管理和执法部门,要不负重托,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加大监督和执法力度,通过各种检查手段和检查形式,及时发现和查处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对治污设施不达标的单位,要责令限期整改;对建设项目未报先建尤其是擅上污染项目的单位,该停的要停,该关的要关;对直排直放、屡教不改的单位,要从严处理和处罚;对造成严重污染事故的单位,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各乡镇、部门要紧密配合,形成上下一致、左右协调、齐抓共管的环保工作格局。
(五)多渠道筹集资金,稳步增加环保投资
林业、水利、国土、农业等部门要结合库区消落带治理、水环境保护、退耕还林、生态环境建设项目,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投入,加快我县生态环境建设。计委、经委、商委等部门要大胆制定鼓励投资环保产业的优惠政策,积极吸引民间资本投资,促进企业治理污染和恢复生态环境。县环保局要按照《排污费征收管理使用管理条例》的规定,全面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收费制度,做到足额征收和合理使用排污费。建委、财政、物价等部门要结合我县实际,尽快完善城镇垃圾处置费征收机制,合理制定收费标准,全面开征垃圾处置费,确保垃圾处理场正常运行。
同志们,环境保护是一项功在当代、惠及子孙的伟大事业。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坚定不移地实施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战略,认清形势,振奋精神,扎实工作,狠抓落实,为全面完成今年环保工作目标任务,尽快把我县建成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城市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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