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巴马天生丽质,他是个男中音,听起来沉稳得多;林肯的声音听起来则尖声细气,所以今天的听众其实很难想象,当林肯用他的小细嗓子,在葛底斯堡演说中高喊“我们要在这里下定最大的决心,不让这些死者白白牺牲”,会是一种什么情景;而小布什的嗓音则听起来有点滑稽,加上他不时露出笑容的脸,总让人觉得想笑。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林肯时代没有演讲提词器,不过多半时候也不会出岔子,因为那时候的演讲稿就是他自己写的,而且只有272个单词,印象深刻也不会忘记很多。曾有一个段子说美国总统罗斯福问美国的外交官哈里曼:“为什么英国首相丘吉尔的演讲稿那么激动人心呢?我们的撰稿人怎么就写不出那么有水平的东西呢?”哈里曼说:“那是丘吉尔自己写的。”看来在演讲稿这个问题上,还是躬亲的效果比较好。
奥巴马在演讲上就颇有功力,这一点很像林肯。奥巴马曾经在伊利诺斯州做议员,林肯就出生在那个州,奥巴马的选举开始点就是林肯的老家斯普林菲尔德,颇有点向林肯致敬的意思。和林肯最为相似的是,奥巴马的某些重要演讲稿就是自己所写。除了“偷师”林肯之外,奥巴马的演讲还有一个特色,就是他借鉴了马丁·路德·金博士那种连贯的排比句和问句,从现场录音就可以听得出,因为马丁·路德·金在林肯纪念堂前高喊那些排比疑问句时,下面很多听众很激动地高声回答“耶”,这种句式极大地调动了台下听众的积极性。
小布什是个另类,因为很多词他读不清楚,所以妻子劳拉经常需要在他上台演讲之前,一边帮他整理衣领,一边帮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