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谈发展。认识的问题解决不了,无从谈落实。现在看,思想认识问题仍然是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一个突出问题。解决不好,不但可以滞缓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进程,而且可能导致这项工作的半途而废。当前,一些部门和单位主要表现出三种不良思想倾向:第一,存在应付心态。有的部门认为,建行政服务中心是讲过场、走形式,认为政府不能动真格的,打算应付一下了事;第二,存在畏难情绪。有的部门认为涉及到审批档案多,到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存储难,还有的认为自己部门的贵重票据多,怕丢失等等,以一些实际难题为由,迟迟不肯进驻。第三,存在观望心理。有个别应进未进的部门在看市里的态度,如果市里要求的严就进,要求不严就拖,态度不积极,工作不落实。
三是行动不积极。主要表现是,有的部门在进中心项目上有虚报和瞒报的现象,应该进入的审批项目没进来;在授权上有授权不放权、放权不到位的现象;在行动上采取应付态度,进人不进事或进事不授权,把窗口当作收发室的现象;在业务衔接上有两头受理,里一半、外一半,搞体外循环的现象;在人员安排上,有随意配置现象。有的部门派驻行政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不是业务骨干,仅从归口单位抽调代替。
透过这些现象,分析存在的原因,主要是一些部门领导存有“三怕思想”:
第一,怕失权。一些部门存在计划经济的惯性思维,把行政服务当成管理,把行政管理当作权力,甚至是行政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认为把行政审批权都放到行政服务中心,自己就没权了,把着权力不放,见到利益就争,不愿意接受监督。
第二,怕失控。认为把权力授给窗口人员,自己不能到现场跟踪审批,担心工作人员搞不好造成工作失误。事实上,我们建设行政服务中心首先考虑的就是审批权集中后的监管问题。由于实行了网上办公,工作人员操作的电脑与原单位办公室的电脑是有网络平台连接的,在单位办公室可以随时监控到窗口办公的业务流程、办理进度和办结效果。如果工作发现问题,可以随时指导,随时纠正,不存在失控的问题。
第三,怕失业。有的认为把审批和收费职能拿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部门机关就没有具体的业务可干了,余下的人员就会闲置起来。需要指出的是,全面实行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后,省里将出台部门内设机构精简调整的政策,部门的职能也要随之发生转变,主要是发挥管理、监督、指导、协调、调研等方面的作用。对此,各部门,特别是一把手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在行政服务中心建设上要把握主动,争当推进者,别当挡路人。
要高起点、高标准的把我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好、运行好,真正达到预期效果,真正便民利民改善我市投资环境,就必须彻底解决好以上存在的问题。行政服务中心的建立和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是大势所趋,是民心所向,市委、市政府的态度是鲜明的、坚决的。各部门在下步的运作中必须要做到“三个不准”:“一是不准应进不进;二是不准明进暗不进,人进权不进;三是不准双轨运行,体外循环”。这“三不准”是条铁的纪律,各部门没有任何理由讨价还价。同时,市政府要求各部门必须做到“三个到位”:
一是应进部门和项目到位。要严格按照“进厅是原则,不进厅是例外”的原则,凡是能进厅的必须全部进厅办理,实行集中审批。原来职权范围内的行政审批(包括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要全部进厅,省市下放的审批管理权力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也要纳入政务大厅集中审批,坚决杜绝“里一半,外一半”的现象,严禁“两头受理”。凡是进入行政服务中心受理的行政审批项目,原单位一律不得再行受理,必须实行中心一个窗口对外。对于各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和收费项目要汇编成册,政府最后要进行核查。如果有厅外审批的册外项目,政府视为违规操作,不但不承认、不支持、不保护,还要责成纪检监察部门严查,对责任人要给予党政纪处分。会后,凡原来要求缓进的部门和打算不进的部门,要把应进的项目和不进的理由形成书面材料,在两日内报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室,由行政服务中心统一报送政府办公会研究决定。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实行集中审批为契机,调整机关内部原有的审批方式和操作程序,做好协调工作,真正让企业、群众只进中心一个门就能把事办成。我市的行政服务中心正式运行后,市政府要发出公告,对应进部门的审批项目,企业和群众将会到行政服务中心去办理。如果群众在行政服务中心得不到到位有效的服务,政府将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如果是行政不作为,要对相关领导给予处分。
二是一把手授权到位。我们推行“阳光政务”,实行审批权相对集中,就要求各部门把项目拿到窗口实行公开办公,集中审批。窗口是部门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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