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合作的关系有四个层面的内容。
首先,分局只有一正一副两位局长,且分别承担区食安办正副主任角色,这就很难简单以食品、药品来截然划分分工。建议二人有个大致的分工,在实践中以分工不分家为好。两人对彼此的工作都要了解,都能接得上对方的工作。平时要多通气,多商量。当然,局长是一把手,是主要领导,承担主要责任,全分局包括副局长都要服从局长的行政指挥。局长与副局长之间一定要避免各自为政、,自成体系,互相矛盾。
其次,分局其他同志也要有分工有合作。分工,是为了学习业务,积累原始材料,承担工作责任;合作,是为了方便行政相对人,服务社会,也为了提高效率,培养人才。为了方便对外工作,市局党委拟作一个内部规定,允许各分局设立中层干部。希望不要因此而形成分割,降低工作效率。要广泛推广AB岗,特殊岗位,还可以增加C岗。拱墅区分局设想的“全能”要求很有新意、很有价值,当然,实施起来较难,要大胆实践,大胆探索。
再次,分局要建立局务会议制度,一周一次,全体人员参加,通报重要情况,协调工作关系,研究解决问题,提高监管效率。
最后,还要充分用好临时工这支力量。现在每个分局都有二个左右的临时工,不能仅仅把他们当司机,清洁工看待,要安排他们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以减轻机关干部的工作压力,化更多的精力于监管。
七、要正确处理好药品监管与食品监管的关系
药品和食品两大监管是我们系统的两大责任,都十分重要。但是这个重要性的具体体现又是不一样的。药品监管是我们的立身之本,我们负全部责任,做不好这一点,我们局就失去了存在的必要。食品监管是我们的发展之源,我们负牵头责任,做不好这一点,我们就始终只能是一个小局,甚至可能被并入其他部门。从工作特性看:领导精力,食品方面可能更多一些,工作人员的安排,药品方面可能更多一些;组织协调的综合性事务工作,食品方面可能更多一些,审批执法办案的具体性业务工作,药品方面可能更多一些;政府性的工作,食品方面可能更多一些,部门性的工作,药品方面可能更多一些。但特别要强调的是在人员的综合使用上要以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专项工作为中心,集中力量打歼灭战,特别是重要的工作,要集全分局之力而完成之。这一点半年来几个分局都做得很好,尤其在迎接市食品安全综合评价和农村药品打假方面,充分发挥了分局统筹兼顾的优势,希望今后一以贯之。
有的分局反映,市局领导比较重食轻药。这是不了解具体情况。药品监管是我们的老工作,驾轻就熟,制度相对健全,经验相对充裕,工作基本步入正常轨道,所以,市局领导介入相对较少。而食品监管是我们的新工作,制度、经验、人才都相对缺乏,加上事关兄弟部门,领导多关心一点是不可避免的。家庭中,父母对小儿子的关心不也是甚于对大儿子吗?关键是不能因关心食品监管而轻视、放松了药品监管。
有的分局反映,区政府领导比较重食轻药,这则是正常的。因为药监的责任是垂直的,主要由我局承担,而食监的责任是区域的,政府负总责;药监的工作相对集中在我局,而食监的工作依法分布在多个部门。所以,我们可以要求区政府象重视食品安全那样重视药品安全,但不能要求区政府象抓食品安全那样抓药品安全。
八、要正确处理好工作、学习、研究、创新的关系
现在分局的每一位同志,都面临着新的工作,程度不同而已。要尽快适应新的工作,这是对我们每一位同志最起码的要求。要适应新工作,就得学习新知识,要向周围的同志学,向政策法规学,向书本理论学,向自己的实践学。仅学习还不够,还要思考,要如切如磋如琢如磨,要把法律政策、市场规律、客观真理与我们的食品药品监管实践相结合,研究出成果来,并把这种源于实际、切合实际、能解决实际问题的创新成果应用到监管实践当中去,切实地推动我们的工作。现在分局稽查立案比原先支队少了许多,破案更少,这是什么原因?是因为发案少了吗?恐怕不是。要研究发案、立案、破案的规律,决不能等到造成严重后果了再去应急。亡羊补牢是好的,担补牢在亡羊之前岂不更好?
九、要正确处理好自身力量与社会力量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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