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交通系统前一阶段所做的大量工作,一方面有效地遏制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腐败问题的发生,另一方面也为治理商业贿赂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金道铭强调,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针对不断出现的新问题,拓宽工作思路和视野,加大工作力度,继续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交通行业廉政工作的重要批示,充分运用近些年来在交通基础设施廉政建设中取得的成果,指导和推进全行业治理交通建设领域商业贿赂工作:充分运用调研成果,不断深化对存在问题的认识和准确把握;充分运用已经形成的制度成果,更好地发挥制度在治理商业贿赂中的基础性作用;充分运用监管成果,不断加强对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的监督管理;充分运用查办案件的工作经验,不断加大依法治理商业贿赂的力度;充分运用交通基础设施廉政建设的典型示范成果,为治理商业贿赂营造良好环境。
冯正霖副部长在讲话中总结了前一段时间全国交通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进展情况,认为全国交通系统在各地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态度坚决,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紧密结合交通行业实际,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措施,全行业治理工作开局良好,稳步有序。对下一步的工作,冯正霖副部长要求要突出重点,切实抓好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查处案件和预防机制建设。并要求要切实加强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严格掌握政策,依法开展治理工作,既不能“走过场”,又不能搞“人人过关”,要正确把握政策与法律,真正做到少数人依法受到惩处,使绝大多数人受到教育。二是进一步加
强宣传教育,大力营造治理商业贿赂的环境和氛围。使治理过程成为一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从业单位和人员诚信守法、抵制不正当竞争行为观念的教育过程。通过典型案例剖析进行警示教育,增强抵制商业贿赂的自觉性。三是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对敷衍了事、消极被动、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力的,要直接追究或建议当地党委、政府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四是进一步严格要求,结合《公务员法》的贯彻实施,切实加强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对国家公务员实行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五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畅通信息渠道。做到信息共享,相互学习和借鉴;及时收集、整理和上报具有苗头性、倾向性、全局性的问题;建立专门举报通道,切实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六是进一步加强理论研讨,努力用理论成果指导实践。对交通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的表现形式、产生的原因进行深入分析,及时总结治理工作经验和方法措施,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有效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开展。
三、全面强化措施,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全国交通系统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暨研讨会,对下一步交通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一定要按照交通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省交通系统实际,把各项要求和部署具体化,把每一个步骤、每一个环节的工作做深、做细,做扎实,重点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中央下发的自查自纠实施意见中明确了自查自纠的基本要求、主要目标、范围重点、主要环节和责任分工。交部制定了《治理交通建设领域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实施意见》,确定从2006年3月中旬起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至2006年11月底基本结束。全省必须以建设项目为切入点,围绕建设项目招投标、工程转包分包、工程设计变更、设备材料采购、质量监督以及公路经营权转让等六个关键环节,针对交通建设项目主、设计、施工、监理、中介组织、社团组织等六类主体,组织好关键环节和重点人员的自查自纠工作。在自查自纠中自觉做到“三查三对照”,即对照《行政许可法》,查找有无违反规定权限和程序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对照市场规则,查找有无影响公平竞争的准入门槛,有无涉及地方保护的行业管理制度;对照交通部门领导干部“四个不准”,查找行政工作人员有无利用职权参与、干预企事业单位经营活动或通过牵线搭桥等方式谋取非法利益和索贿受贿行为。从事交通建设的企事业单位要坚持做到“四查四对照”,即对照法规查制度,对照制度查程序,对照程序查台账,对照台账查资金。厅按照交通部的要求,将制作交通建设领域商业贿赂自查自纠表,作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