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开展自查自纠阶段工作的基本依据。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化,制订本单位的自查自纠表,并按时逐级汇总上报。
各单位要通过对不正当交易行为集中开展自查自纠,使经营者普遍受到教育、错误观念和不正当交易行为得到纠正、依法合规经营的意识得以增强;使行业管理者找准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和改进监管工作。同时,发现商业贿赂案件线索,推动查办案件工作深入开展:针对体制机制和制度存在的弊端,提出改革创新的意见,为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奠定基础。
各单位还要结合各自的实际,开展对本单位本系统其他领域和行业中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工作,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加以整改。要组织开展好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学校、社团组织等单位的专项治理工作。
(二)查办违法违规案件,依法惩治违法犯罪分子
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是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中央对这项工作非常重视,专门下发了《关于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的实施意见》,提出要重点查处工程建设等六大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坚决查处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和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特别要查处涉案金额巨大、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严肃查办涉及国家公务员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业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的违法违纪案件,特别要查处利用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和司法权执法犯法、贪赃枉法、索贿受贿的行为以及国有资产监管中的违法行为。在审计部门对我省交通建设领域重点项目的审计中,也发现部分项目存在一些不规范的情况,我们对审计中发现的这些不规范现象要高度重视,认真分析,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凡是在交通建设中涉及到商业贿赂问题的,要作为典型案件坚决予以查处,发现涉嫌商业贿赂的严重犯罪行为要及时向检察机关举报并积极配合执法部门予以查处。为了及时了解掌握各地区各部门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的情况,各单位一定要按照《关于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的实施意见》要求,指定专人负责案件报送工作,按时准确填报相关数据。
(三)继续深化改革,从机制上防止商业贿赂
一是要规范行政行为。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进一步清理和规范交通行政审批事项,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行为,全省交通系统要结合执法队伍整顿活动,规范执法行为,健全完善制度,防止商业贿赂发生。
二是要继续深化招标投标制度改革。在全省交通建设中全面推行最低标评价法,从源头上有效防止招投标、施工过程中的商业贿赂、权力寻租等不正当交易行为,防止领导干部批条子、打招呼,违规插手干扰招投标和随意变更设计等权力行为。厅最近出台了《四川省重点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了设计变更管理制度,完善了最低标评价法的配套制度,地方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应参照制定相应的制度;要加快制定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和职业规范,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局面。近日,厅出台了《四川省重点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以加强对转包和违法分包的查处和对工程管理人员行为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一定严肃查处,绝不手软;厅还将出台《交通建设不良信誉单位管理实施意见》,对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行为加强规范。
三是要继续深化对交通投融资领域改革。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施BOT项目法人招标。按照《四川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实施BOT方式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在招标中实行最低经营年限中标法,变过去招商中的“一对一”为现在的“多对一”,变过去的“个案操作”为现在的“阳光工程”,变过去的“人选企业”为现在的“机制选企业”,体现了市场竞争、公开招投标的原则,有效防止招商引资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
(四)努力构建惩防体系
要按照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加强廉政教育和文化建设,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打造健康的商业文化,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市场竞争行为;监督和约束权力的行使,规范行政行为,坚决纠正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