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 第三,抓住重点岗位。主要是有行政审批权的卫生行政部门及医疗机构的领导岗位,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财务、基建工程等管理岗位。
第四,抓住重点环节。主要是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招标、使用和财务结算环节,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招标等重点环节。
第五,抓住重点人员。主要是能够对医院施加重要影响的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干部及管理人员;对药品、医用设备和耗材、基建物资等采购具有参与权、决定权的领导干部和科室负责人;主导和支配药品与高值耗材使用的医务人员;与药品和物资采购、使用、财务结算有关的工作人员等。
(三)明确指导原则。
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根本目的是规范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秩序,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一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通过动员教育,既要对违反职业道德和市场经济规则运行、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又要配合执纪执法部门查处大案要案。尤其是要通过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和深化改革,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二是统筹谋划,稳步推进。对专项治理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要有足够的认识,对可能出现的情况要有思想上、工作上的充分准备,做到周密考虑,精心组织,及时掌握专项治理工作的发展态势,加强政策研究和分类指导。三是把握政策,维护稳定。要正确区分正常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的政策界限,正确区分违纪违规与违法犯罪的界限,正确处理开展专项治理与做好日常医疗服务的关系,既要有效治理商业贿赂,又要维护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队伍的稳定,保持正常的医疗服务秩序。
三、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一)立足自查自纠,切实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当交易行为。
从现在起,各单位对医药购销中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按照省厅和市里的统一部署,组织调查研究,弄清在医药经销活动中存在的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手段;掌握本单位所涉及到的岗位、环节、人员、资金等情况,以及不正当交易的主要表现形式、发生规律和特点,6月底前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自查自纠方案,按照动员教育、自查自纠和整改提高、检查总结三个阶段有序推进,通过自我教育、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取得实效。
1、全面动员教育。从现在到7月上旬,各单位要进行全面的动员教育。一要召开有声势的动员大会,层层进行动员,抓好思想发动,讲明政策,晓以利害,启发引导,提高认识,增强自查自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通过简报、板报、内部网及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二要广泛组织学习。主要学习胡锦涛、温家宝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中央《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学习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学习卫生部和省卫生厅的工作部署要求、“八项行业纪律”和“五条禁令”等;学习治理商业贿赂的各项政策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意识。三要强化思想教育。重点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法纪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廉政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加强先进典型宣传,用身边人、身边事进行自我教育。积极开展谈心活动,深入细致做好思想工作,消除顾虑。思想教育做到人员、时间、内容“三落实”,从而达到人人受教育、人人提高认识、人人知道政策。
2、严格自查自纠。自查自纠是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的关键一环,自查自纠搞得好不好一定程度上决定整个专项治理工作的成效。自查自纠从7月份中旬到11月份,通过四个月左右的时间,力争把大量问题解决在这一阶段。要查找思想认识上是否有商业贿赂是市场交易“潜规则”、单位发展“润滑剂”等错误观念,对治理商业贿赂是否有抵触情绪;对照政策规定,认真检查是否有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生产经销企业及其经销人员给予的财物、回扣、提成或假借宣传费、服务费、赞助费、外出考察等名义施行商业贿赂、搞不正当交易的行为;查找财务管理、物资采购等内部管理机制是否健全、有无“小金库”、账外账、账外物等问题,在规定的时间内,主动将单位小金库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