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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ial, Helvetica, sans-serif">个人收受的回扣款上缴到市卫生部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设立的专项帐户。为确保自查自纠取得实效,在实际工作中,既要坚持原则,又要严把政策;既不搞人人过关,又不能留死角;既要防止形式主义,又要防止走过场;既要扎实推进,又要保持正常工作秩序。
一要注意把握具体的工作原则。坚持区别对待、宽严相济。领导干部、科室负责人、党员专家、业务骨干要带头提高认识,带头执行政策,有问题的人要带头上缴不正当交易中收受的款物。凡是主动上缴,自查自纠到位的人员,不再追究相关责任。坚持教育与惩处相结合。对一般不正当交易问题,重在教育、重在纠正、重在制度建设。同时,汇集分析重要线索,通过抓典型案件查办,以“查”促纠。坚持自我纠正与帮助整改相结合。在鼓励和引导主动自查自纠的同时,要对重点人员进行重点帮助,给予机会,通过个人查、别人帮和领导点等形式,促其端正态度,消除顾虑,主动纠正。
二要注意把握政策。对查找出的不正当交易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中办发[2006]9号文件确定的原则、根据事实、情节和后果以及认识态度等区别对待。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问题较大的、能主动说清问题并纠正错误的,可以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问题较大的、经组织帮助能说清问题并纠正错误的,可以依据有关规定从轻或减轻处分;对问题较大、经组织帮助仍不交代问题、不上缴所收钱物甚至顶风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三要注重整改提高。各单位要贯彻边查边整边改的要求,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和工作的薄弱环节进行归纳梳理,深刻剖析原因,找准问题症结,总结经验教训,明确整改重点,提出整改措施。凡是近期能够解决的问题,要排定时间,马上整改,尽快见效;需要中长期才能解决的问题,要制定计划,落实责任,分步实施。整改提高重在制定和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在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
3、认真检查总结。12月份各单位对开展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检查和总结。在整个专项治理工作期间,市卫生局将派出督查组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法,定期不定期地对面上工作情况进行督查,重点检查动员教育是否到位,自查自纠是否动真,整改措施是否明确。对自查自纠工作不到位,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的,将督促进行补课或重新整改;对拒不自查自纠、隐瞒问题的单位和个人,甚至搞部门和单位保护的,要从严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工作扎实、效果明显的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进行表彰和宣传,巩固工作成果。
(二)严肃查处案件,依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
查办商业贿赂案件与自查自纠不正当交易行为同步进行,充分发挥办案工作的治本功能,以查促教、以查促纠、以查促管,相互促进,惩一儆百。对检查抽查、群众举报中发现的线索进行重点排查,对确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坚决一查到底,该立案的要立案,该追究责任的要追究责任,该处分的要处分。对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和医疗机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收受商业贿赂的,不管涉及什么人,都要依法从严惩处。要严格依法依纪办案,严格办案程序和办案纪律;要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各地各单位都要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电子信箱,鼓励群众举报。严格信访工作纪律,保护好举报投诉人和信访人员,严禁打击报复;要主动配合纪检监察、检察、公安、工商、审计等部门查办涉及到本部门本单位的商业贿赂案件。市卫生局以及各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也要强化办案功能,在职权范围内积极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形成高压态势。
(三)建立长效机制,强化对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防控。
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与行业纠风工作紧密结合,与规范医院管理紧密结合,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卫生行业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紧密结合,实行综合治理。同时这项工作也是一个长期任务,必须坚持长抓不懈,在坚持集中专项治理的同时,重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从思想上、制度上和源头上强化防控措施的落实。
一是以开展医德医风教育为重点,构筑思想防范机制。要全面组织开展医德医风大讨论,形成具有本地区本单位特色的医疗卫生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和职业守则。通过大讨论,进一步推动反腐倡廉教育和“八荣八耻”的教育,大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以拒收商业贿赂为荣、以收受商业贿赂为耻,以维护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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