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碰到的困难和问题要主动关心,及时帮助解决。对已建成的项目,要加强经常性服务,想企业之所想,帮企业之所需。
三是生产经营零干扰。要严格禁止“四乱”行为,排除对企业的各种干扰。第一,严禁乱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县委、县政府和园区管委会同意,不得到园区内对企业进行各种名目的检查。对确有必要的检查,应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后,办理必须的检查许可证,并送县优化办备案,方可入园区检查。第二,严禁乱摊派。不得向企业乱摊派或变相摊派、强拉赞助和捐赠,不得以各种理由占用企业产品,或强制企业参加不必要的培训班、接受指定性服务,并从中谋利,更不得将无偿服务变为有偿服务。第三,严禁乱收费。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核定收费标准,不得到企业乱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对工业园区的投资企业只收取省、市以上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工本费,县级行政和事业性收费全免,真正实行“无费区”管理。第四,严禁乱执法。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未经县委、县政府领导或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不得擅自查封园区企业财产、帐户和吊销营业执照,不得扣留企业的物资及设备,不得随意扣证、扣车和罚款,不得随意停水停电。同时,不得向企业强买强卖生产、生活资料和原材料,干扰和破坏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生活秩序。
四是处理问题零缺位。第一,投诉渠道要畅通。要通过有效的途径和方式,公布经济发展环境投诉的范围、内容、方式和投诉地址、电话号码,拓宽投诉领域,畅通投诉渠道。第二,处置问题要快捷。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县优化办“经济110”的作用,对企业和群众的投诉快速反应、快速处置、快速查结,做到受理投诉办结率100%,交办案件回复率100%,企业投诉反馈率100%。
(二)强化工作措施
1、开展宣传教育,增强环境意识。要广泛宣传我县的投资和创业环境,不断加强“先投资者之忧而忧、后投资者之乐而乐”的理念教育,营造全民“亲商、爱商、富商”的浓厚氛围。一是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把建设一流经济发展环境的重大措施、逐渐形成的政策优势和服务优势、文明诚信经商的好典型及时宣传出去;要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发展环境建设的重要性,努力使环境意识深入人心,真正做到“处处都是投资环境,人人代表江华形象”。二要积极挖掘正反面典型。要在窗口服务行业从业人员中发现典型,及时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榜样的引导、示范、带动作用。同时,由县优化办牵头组织筛选一批影响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典型案例,进行认真剖析,公开曝光,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三是要强化制度教育。采取组织集体学习、开展专题讨论、进行电视访谈、座谈等多种形式,在全县范围内大力宣传和组织学习优化经济环境和机关效能建设各项制度,认真把握制度的核心内容和具体条款,并在实际工作中自觉遵守。
2、加强监督工作,提高行政效能。一是要明确监督重点。要加强对县政务服务中心和其他重要行政执法部门、司法机关、经济监管部门、窗口服务单位的监督,实行以点带面。并把各部门落实“四零”目标任务、为园区工业和重点建设项目的服务情况、执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制度情况等作为监督的重点内容,切实加强监督检查。二是强化监督手段。要灵活运用调查走访、明查暗访、专项监督、内部监督等多种方式,加强监督工作。要建立县优化办与“工业园区”联席会议制度,通过调查走访等形式,定期听取园区企业和重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梳理辫子,逐项落实处理。加强县政务服务中心运行情况的监督。县政务服务中心要进一步规范,凡是已明确进入中心的部门,工作人员必须到岗到位,职能必须一并进入。作为主管部门的县政府办,要加强对政务中心的管理和指导,督促建立健全相关的制度;县监察局和县优化办要发挥职能作用,强化监督检查。通过加强管理和监督,真正把政务中心建成展示政府形象、方便群众办事、提高行政效能的窗口。各部门要加强内部监督,对本单位的行政效能建设情况要做到一月一检查,一月一上报,县优化办要对全县的效能建设情况做到一季一通报,不断提高全县行政效能。三是拓宽监督渠道。要强化舆论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在县电视台、县政府信息网、《##华工作》杂志等媒体开设专栏,坚持以“优化经济环境,促进工业发展”为主题,以现场为基础,以企业项目为中心、以基层群众为纽带,以“执行政策、优质服务、公正执法、处理投诉”等为重点内容,采取“访谈、专论、评议和通报”等一系列灵活多样的方式来开展舆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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