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节日演讲稿爱国纪念日演讲稿工作学习演讲稿和谐社会演讲稿青春励志演讲稿训练锻炼演讲稿致辞主持演讲稿指导
您现在的位置: 演讲稿范文大全 >> 工作学习演讲稿 >> 领导演讲稿 >> 正文

○  我国行政管理制度化法制化研究纪检监察  ○

nbsp;   全国及地方各级人大作为人民主权的代表机关享有最大权力和最高权威。然而,现实中全国人大及地方各级人大并未真正行使与其法定权力机关地位相称的、依法独立活动的权力,发挥出最权威、最有效力的监督作用。其根本原因在于人大的法律监督制度还有很大缺失。评议制度、弹劾制度以及不信任投票制度尚未建立起来,调查、审议、罢免等程序都没有相应的程序法加以具体规范,等等。由此看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很有必要通过立法来强化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职能,尤其是监督职能,用法律来保障其切实履
   行自己的职责。
       我国宪法第5条确立了政府必须守法的宪法原则,除国家权力机关监督外,司法控制是使政府守法的重要保证。在我国,检察机关、人民法院是主要的专门监督机构。要使这些专门机构铁面无私,发挥有力的法律监督作用,最有效的莫过于使其享有充分真实的司法独立的地位。当前,虽然我国宪法和法律上也规定了“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的条文,但是由于在体制管理上,各级司法机关的人事编制和财政拨款是由同级政府统管;即使在司法系统内基于隶属管理的要求,个案的审理也受到层级约束,法官并无独立审判的主体资格。因而,司法机关的职权行使实际上仍受到方方面面的牵制。目前司法不公,司法腐败现象较为严重,需要认真分析研究,而受到来自方方面面纠缠不清的关系的影响,妨碍司法独立无疑是一个重要原因。要加强司法机关对行政权的司法控制,就必须要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所依之法首先是司法独立之法,应在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司法独立原则。从法制上完善和改进司法权同立法权,行政权及执政党的关系,真正确立司法机关独立审判的地位,在司法机关中高高树起法律至上的神圣旗帜。
    
   
   

上一页  [1] [2] [3] [4] 

相关文章
栏目导航
首页设为首页加入收藏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05-2016 演讲稿范文大全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