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针对案件查办过程中暴露出来的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薄弱环节,制定和完善一系列规章制度,促进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四)注重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着力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坚持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解决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为重点,深入开展纠风专项治理,大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全市共纠正拖欠征用农村土地补偿金322万元;纠正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73件,追讨工资款183万元,涉及民工人数2186人;加强涉农收费项目清理,减轻农民负担1535万元;清理取消教育乱收费项目,减轻中小学生费用负担198万元;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全部实行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通过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让利于患者795万元;治理公路、水路“三乱”和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利用职权发行工作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组织开展了政风、行风民主评议活动。
围绕重大改革决策的贯彻落实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强化执法监察。全市执法监察共立项70余项,纠正处理退还违法违纪金额441万元,为国家节约资金9961万元。加强对清溪河整治、城区南外环征迁等重大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监督,把源头治理的要求落实到项目建设的各个环节。
(五)注重强化监督,着力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 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检查考核,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违反责任制规定的16名党员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围绕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强化监督检查和纠正处理。清理纠正了29名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违规兼职问题;开展了“以房改价超标准购买公有住房”问题的专项清理工作,清出违规购房151套,超标面积2050 平方米,按当时市场价已补交超标购房款42.78万元;全面开展了乡镇财务清理工作,核减银行账户848个,清收资金总额4660万元,核减债务2329万元。
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切实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全市共有195名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述职述廉;有4名县区委主要负责人向全委会报告、向下级党组织通报本人及领导班子廉洁从政情况;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59人次,实行廉政谈话204人,诫勉谈话6人。对49名领导人员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依据审计结果交流干部35名、免职干部2名。市纪委、监察局制定了《派出纪检组、监察室对负责工作部门开展监督检查暂行办法》,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完善监督机制,强化了对部门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的全过程监督。石台县重点加强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重大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的监督检查,有力地促进了权力的规范行使。
(六)注重效能建设,着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效能建设,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率。在整体推进的同时,突出重点开展效能监察。一是围绕重大决策落实开展效能监察。对上半年市长办公会议确定的94个事项办理情况组织开展了效能督查,推进了政府决策的全面落实。二是围绕重点项目实施开展效能监察。着重对清溪河整治工程和部分交通、水利建设工程开展了效能监察,提高了重点工程的建设效率。三是围绕政务中心建设开展效能监察。组织了对市行政服务中心26个窗口单位服务效能的督查,促进了“一站式”服务提速提效。四是围绕贯彻《行政许可法》,推进依法行政开展效能监察。对行政许可项目、行政许可规定和行政许可实施主体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清理纠正。切实加强投诉受理工作,市投诉受理中心选择了24家企业作为投资环境监测点,并会同有关单位走访民营企业,对企业反映的50个事项,逐项进行调查了解、督促整改。全市各级投诉中心共受理各类投诉179件,办结178件。贵池区在效能建设中,切实规范、精简年度考评工作,将各项工作纳入综合考评,改变多头考评的局面,改进了作风,提高了效率。
2004年,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呈现出不断向纵深发展的良好态势,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队伍中的腐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信心进一步增强。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滋生腐败现象的土壤和条件并未完全消除,反腐败形势仍然不容乐观,任务仍然比较艰巨。主要表现在:顶风违纪现象依然存在,领导干部中违纪违法案件时有发生;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等腐败现象还没有得到完全遏制;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跑官要官、奢侈浪费等现象仍然存在;有的领导干部对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长期性认识不足,少数领导干部纪律意识不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还有待提高;一些地方和部门治党治政不严,损害群众利益的事时有发生。对此,我们必须保持清醒头脑,切实采取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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