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与时俱进大胆创新,积极谋求供水经营、管理各项工作有新举措
1.大力推动技术创新工作。
各地的供水企业要充分利用现代供水技术成果,积极推广新材、新设备、新工艺,降低药耗、能耗、漏耗。可依托中,城市大型水司和相关大专院校,建立全省性供水技术研究中心,加大供水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工作力度。供水企业应适应"信息化"趋势,加快供水企业信息化改造步伐,力争用信息化改造推动传统供水生产的升级换代。要逐步在大中型供水企业内部建立创新激励机制、风险投资机制和人力资本开发机制,推行创建"学习型组织"企业管理模式,加大人才的引进培养和开发力度。
2.建立和完善水价调控管理机制
要根据《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国家计委、财政部等五部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供水价格改革工作的通知》精神,城市物价管理部门要根据城市供水企业提出的水价调整申请,认真核实供水企业提供的调价数据,确定合适的调价幅度,提出调价方案,并做好调价的组织工作。水价调整方案要充分吸收社会各界的意见,并认真落实听证会制度。水价调整要为供水企业全面导入市场经济奠定基础,水价调整可以一次到位,也可分步到位,但各地方政府不应以其它理由来缓调或不调整水价。要依法取消搭车在水价上的各种收费,切实减轻用户负担;调价后的资金用途,应有明确详细规划,应加强审计监督。
3.推动"依法管水"工作
自来水是商品,城市供水企业应与用户签定《供用水合同》,同时应加大"水商品"和"水资源"的宣传,加大水表环境的整改力度。对拖欠水费的用户,城市供水企业应依据建设部和省政府《城市供水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采取催缴、追缴,各地政府要积极支持供水企业按《供用水合同》追缴水费的工作,不得将免缴、缓缴水费作为优惠政策使用,更不能借"维护社会稳定"名义随意干涉供水企业的水费收缴工作。
城市供水企业按有关规定,应加快"一户一表,抄收到户"工作进程,到2005年要基本实现抄表到户。在现阶段,对新建或改建的住宅给水工程,必须达到装表到户、水表出户、计量用水的给水要求。给水工程竣工后,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供水企业有权拒绝供水。对于"一户一表"改造的费用,应采取用户、供水企业、政府合理分担的方式解决,并将其纳入水价调整考虑因素。
4.加强管理降低产销差率
产销差率是关系供水企业效益最关键一项指标。目前,全国供水企业的产销差率普遍偏高。比如×××加权平均产销差若降低一个百分点,将产生80xxxx万元直接经济效益。因此产销差管理有必要作为供水企业的专项管理工作来抓。降低产销差是一项系统工程,一是要提高出厂流量的计量准确性,要用仪表对比和容积标定两种方法对出/—流量计进行标定。二是各种水量数据要实现标准化统计,对供水企业自用水、消防、绿化、环卫等用水均应装表计量。三要按国家规定,对服务超过50年的城市供水管进行更新改造,采用钢管、球墨铸铁管等新型管材,淘汰水泥管等不符合规定的管材。四要提高管道维修及时率,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