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且一有事故发生便草木皆兵、疑神疑鬼、大动干戈,动不动就开展安全大检查,甚至不惜走极端路线,显然并不可取。因为这其间所发生的事故,无论从宏观上还是从理论上讲都是偶然因素和个发案件,不具有普遍性和代表性。我们要学会判断事故发生的规律和特点,从整体上把握事故发生的脉络,分清事故的主次,合理分配自己的监管精力,这样才不会由于个案事故而影响整体工作的全面开展。(三)强制设备淘汰,开展隐患排查督办活动,认真把好安全出口关。进入“浴盆曲线”后期——上升沿,主要设备等达到设计使用寿命年限,设施老化使得企业总的安全风险增加,造成事故发生的概率呈现出急剧上升的态势,事故再次进入高发期。强制进行设备淘汰报废,是深入开展隐患排查督办活动的重要内容,是彻底消除各类不安全因素的主要手段。虽然法律法规已经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这主要是投产初期的安全生产“三同时”管理),但是对使用期满的设备或设施(继续使用有可能发生引发安全生产事故)强制进行淘汰报废则规定含糊。因此,除了少数行业(如汽车设置强制报废年限、特种设备设置强制年检报废标准),其他能够坚持执行此项规定的,可以说屈指可数。分析原因,一是强制淘汰报废的执行期限和标准实际操作难,面对不同的设备,其安全期限和淘汰期限难以判断;二是强制淘汰报废需要大量的资金作支撑,企业存有侥幸心理,不愿意再投入进行设备改造;三是强制淘汰报废的监督实施主体过多或者不明确;四是少数地方认为强制淘汰措施会增加企业负担,对当地的经济发展不利,从而影响当地的政绩;五是相关监管部门认识不够充分,认为淘汰报废不安全设施是企业自己的事,企业由此发生安全事故理反正要依法予以严惩,与其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六是相关部门基础工作准备不足,缺少相应的技术支撑,只能听之任之,凡此种种。大量的事实表明,安全出口关引发的事故比例已经接近或者超过安全入口。只有加强对安全生产出入口的管理,才能从整体上提高监督管理水平。因此,强制淘汰报废不安全或者已经使用期满的设施、查找整改设备安全隐患,是加强安监管、把好安全出口关的重要手段之一。企业通常不会主动申报已经服役期满的设备,这就需要我们依法履行自己的职责,认真开展相关监督检查。强制淘汰报废并不等于可以不问青红皂白、不讲原则、不进行调查研究,就一刀切地要求企业实施关闭。这就需要我们依据国家标准和规范,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我们千万不能只注重把好安全进口关、只注重《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工作,而忽视加强安全出口关的管理。认真做好强制淘汰报废和隐患整改工作,我们有大量的基础性工作要做:一是尽可能完善国家强制报废标准,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便于操作;二是监督管理部门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管理平台,从事并积累大量的基础工作,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及时了解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掌握企业主要安全生产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多层次、全方位、动态地对企业加强安全监管;三是积极推广安全生产新技术、新方法,采取可靠有效的安全技术手段来提高企业的本质安全度;四是建议制定强制淘汰报废法规,全面推行主要安全设施备案制度。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改变目前安全生产出口关形同虚设、无人把守的格局,有效做到控制和压降事故。总而言之,我们不能仅仅依靠一次又一次的事故通报和不断举一反三的被动安全检查来实现控制压降事故的根本目的。控制和防范事故,必须学会在预防上下功夫,必须牢牢掌握主动权,只有这样才能唱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旋律。透过大量的典型事故案例,我们不难得出结论:安全生产具有系统性、长期性、复杂性,加强和改善安全生产工作,要高度重视监督管理的全部过程和环节,科学界定监管目标,合理分配监管力量。事实证明,安全生产采取极端的做法是不可取的,也是行不通的,早晚要走入死胡同。我们只有以党的正确路线为指导,积极探索安全生产之间的内在联系,紧紧围绕安全生产的工作主线,不断总结改进自己的工作,用法制的手段、科学的方法,大力开展基础性工作,全过程全方位地加强监督管理,才能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才能为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安监局刘玉马地址:×××三香路998号邮编:215008
积极探索安全生产规律牢牢把握安全生产主线
有人说:安全生产毫无规律可循,事故的发生具有一定的偶然性和随机性,因而安全生产工作比较难做,难就难在不知道事故会何时何地发生,发生的方式如何,其影响和后果难以预料。因为我们斗争的对象是一种无形的东西,既看不见,也摸不着,所以安全生产的主要工作就是开展安全大检查,做到“别人生病(事故),我要吃药(预防)”,或者置身于事故后的查找分析原因、进行事故通报、深入责任追究、做好举一反三等等。其实这些反映的只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部分内容,也是对安全生产的一种不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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