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监督制约,实施绩效考核。按照“三级管理、两级考核”的思路,加强对税收管理员的考
核、监督和制约,积极实施绩效考核。一是完善考核办法。制定了《税收责任区管理考核办法》和《税务干部绩效考核办法》,逐级签订了《税收管理责任书》,主要对税收管理员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纳税评估、纳税服务等方面进行考核,改扣分制为记(加)分制,由对“量”的考核转变为对“质”的考核,科(所)每月考核一次,局每季考核一次,考核结果与奖惩挂钩。二是以“六率”为主要考核内容,注重“五结合”。重点考核税务登记率、停业注销户清算率、缴销发票审验率、逾期申报户催缴申报率、滞纳金加收率和违章处罚率,采取查验工作日志、巡查记录、税源台账等文档资料与实地检查相结合;征管系统信息与日常掌握的情况相比对,实行人、机考核相结合;考核征管质量与考核纳税服务质量相结合;考核结果与责任追究相结合;考核结果与激励(提拔任用)相结合的方式,既保证了日常征管质量、目标的实现,又促进了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三是按照“双提三效”的要求,加大重点执法监察力度。通过明察暗访、检查走访纳税户等形式及时了解、监督制约税收管理员的行为,加大了对税收管理员的违章处罚力度,有效地遏制了“人情税”、“关系税”及不廉洁行为的发生,促进管理工作的法制化和规范化。
通过实行税收管理责任区制,税收精细化征管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促进了征管查各环节的规范、有序、高效运行,税费收入得到大幅增长。2005年共完成各项税收34910.xxxx元,比上年同期增收633xxxx元,增长22.1xxxx;累计完成社保费422xxxx元,同比增收175xxxx元,增长71。二是促进了征管质量的提高,漏征漏管现象明显减少。由于加强了日常巡查巡管,做到了管事与管户有机结合,漏征漏管现象得到有效遏制,非正常户发生率比上年同期降低3.xxxx百分点。许多业户在开业时主动上门办理税务登记,税务登记率、纳税申报率均达到98以上,税款入库率、滞纳金加收率、违章处罚率均达到100。三是纳税服务更加规范、到位。由于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在优化服务中加强税收管理,在强化管理中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理念,提高了社会满意度和纳税遵从度,税企之间的沟通渠道和良性互动得到优化和完善。
二、目前在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一)在落实岗位职责过程中,征、管、查各环节还不够协调
省局《税收业务工作规程》中的征、管、查涵盖了税收工作的主要业务,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深化税收管理员制度,必须在贯彻落实省局《税收业务工作规程》框架内操作。首先,从《规程》的设置上看,征、管、查每一个环节都有明确的工作任务、时间要求和工作程序,该征、管、查各环节做的工作,必须按时完成,否则,就会直接影响下一环节。如在征收环节,有的税种业户出现零申报,征收人员必须录入零申报,否则反映到管理环节就是未申报户,管理人员就要履行催报催缴手续。其次,从时间要求上看,《规程》中规定的完税时间和各环节工作完结时间是经过多年税收工作实践而制订的,不仅仅是1、3、5、7、10天,它是对税收入库及工作量的科学界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担负的工作。否则,就可能造成很多错误决定。如在征收环节,有的税种,业户出现零申报,征收人员没按规定录入,管理人员在征期结束后2日内按未申报纳税人清册,填制《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送达纳税人,同时也可按《规程》进行税务行政处罚,对限期届满后仍未进行申报,2日内填制《稽查建议书》移交稽查局处理。第三,从传递程序上看,在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中征、管、查之间各种手续传递处处存,而且通过传递形成税收工作中信息链和完整资料档案,如不按时准确地传递就会贻误工作,影响征、管、查各环节连续性。综上所述,各岗位必须在规定的程序、时间完成当期工作,但从目前运行情况来看,由于种种原因,每个岗位都或多或少地存在些问题,直接影响了征管质量的提高,同时也增加了工作量。
(二)从落实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来看,税收管理还不够细
推行税收管理责任区制,较好地解决了“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但实行属地分片管理后,税收管理人员所管理的业户既有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又有私营企业、个体工商业户;既有股份制企业,又有合伙企业等等,由于税务人员税收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各有长短,不可能对各行各业都熟悉、都精通。从目前情况看,对纳税人管是管住了,但每个税务人员对责任区内的不同行业、不同经济类型的企业管深、管细还有差距。
(三)由于涉税信息掌握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