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建设着一个民主法治的社会。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方略。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务,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
项工作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制化,这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而邪教组织,神化教主、秘密结社,利用迷信邪说蛊惑他人,发展、控制成员,以“护法”、“正法”等为名不停地煽动习练者制造各种社会事件,扰乱社会秩序,对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对抗法律实施,破坏民主法治建设。
第二,我们建设着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在这个社会里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而邪教组织采取欺骗、恐怖的手段对习练者的精神生活和世俗身生活进行控制,剥夺他们的合法权利,使他们背弃人伦,践踏人权,在邪教组织的控制下充斥着愚昧迷信、剥削蹂躏,毫无公平正义可言。
第三,我们建设着一个诚信友爱的社会。在这个社会里,人们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全体成员平等友爱、融洽相处。诚信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甚至宗教的核心价值和基本规范。可是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确背弃诚信,编造谎言,把“真、善、忍”把它说成是人类社会乃至整个宇宙的根本特性,声称,说真话、办真事、做真人,自己却篡改出生日期,编造神奇经历;声称,练功不收学员一分钱,却设立功德箱巧取豪夺,置宅买车;声称,修炼的人不谈病,得了病不能看病吃药,自己有病却急于求医问药,声称,修炼要与世无争,可谁对他们提出不同意见,便组织进行围攻和攻击,口口声声说不参与政治,却大肆攻击和反对我们的政治制度,毫无诚信可言。
第四,我们建设着一个充满活力的社会。在这个社会里,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力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可是邪教组织确否定人类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大肆宣扬“元神不灭”“生命神创造”,主张人们“放弃执着心”逃避现实,远离社会等,企图把人们诱导到所谓的人类面临“彻底的毁灭”的天方夜潭。
第五,我们建设的是社会组织机制健全,社会管理体系完善,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保持安定团结的一个安定有序的社会。可邪教确破坏我们的安定团结,捣乱社会秩序,散布政府无用论,说什么:“现在社会问题层出不穷,那个政府也解决不了”,自称自己为救世主“给人留了一个上天的梯子”,编造救世度人的谎言。其目的就是为了建立一个以邪教的邪说为政治的意识形态,破坏我们的社会制度和建设事业。
第六,我们建设着一个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在这个社会里生产发展,生活×××,生态良好。既是经济增长与生态环境的统筹,人口、资源、环境、生态的平衡,也是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的社会。邪教违背科学理念,诅咒地球是人类垃圾站,只有邪教才能拯救人类、“度人上天堂”,逃离“肮脏无比的地球”,“圆满”地升上“天国”,这是何等荒谬绝伦,邪教宣扬的“世界末日”,正是其迷途末路的丧钟。
构建和谐社会与反邪教斗争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为反邪教斗争提供可靠的政治保障,而深入开展反邪教斗争,目的是推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总之,深入开展反邪教的斗争构建和谐社会,任重道远,让我们共同努力。
深入开展反邪教斗争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三)
矛盾运动是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就是在妥善处理各种矛盾中不断前进的过程,就是不断消除不和谐因素、不断增加和谐因素的过程。
深入开展反邪教斗争,目的是为了消除社会的不和谐因素,促进社会的和谐进步。在同“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中,既有大量人民内部矛盾,又有内外勾结、企图颠覆国家政权的敌我矛盾;既有大量的思想问题,又有严重的违法犯罪问题,要正确区分和处理这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和问题。
一、坚决依法取缔邪教组织,严厉惩治邪教组织的各种犯罪活动。
邪教组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采用各种手段扰乱社会秩序,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发展,必须依法取缔,坚决惩治。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