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必然要把最终检验和评判是非得失的权力,交给人民群众,寄托于人民群众的客观实践。
要做到这一点,首先必须有一个自觉地、彻底地尊重实践、尊重群众的立场和态度,坚持"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一心为人民。其次要努力学会在人民群众的实践中去检验发展一切正确的理论和政策。这就需要更深入地总结历史的经验,深入研究和建立相应的科学机制和组织方法。这本身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是一个都极为重大的课题,当然不是简单的结论所能够代替的。但是我们完全应该明确这个方向,自觉地确立"尊重群众与尊重实践相统一"的观念,并致力于在实践中去不断地落实、发展、完善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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