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对本章程的修改必须由2xxxx以上会员联名提出或者由协会执行委员会提出有效,由协会行政机构负责修改,然后提交大学生权益维护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审议并表决,三分之二以上会员赞成,才可通过。
第四十九条本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大学生权益维护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上通过后7日内,报xx。
第五十条本章程经x年x月x日x届大学生权益维护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表决通过。
第五十一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协会执行委员会。
第五十二条本章程自xx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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