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省、市规定,2009年开始,一个县区一年最多只能申报一次规划修改,坚决杜绝频繁修改规划,且涉及修改的乡镇数量要从严控制,坚决不允许一个乡镇因布局调整修改两次规划。因此,我们要立足全年,统盘考虑,积极稳妥地做好规划的局部调整工作,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土地利用的调控作用。
二要科学合理安排农用地转用计划。严格执行农地转用计划,科学合理安排用地。优化土地供应结构,重大项目保证用地,优良项目优先用地,优先保证民生用地和工业用地,以项目的体量和质量换取资源的相对增量,对于土地政策调控范围内的项目严格把关,对生产工艺落后、不符合产业政策、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以及国家禁止类项目,一律不予安排用地。同时,适应省里用地计划点供政策的变化,积极争取点供用地计划。
三要千方百计盘活利用存量土地。充分利用“三会战一整治”的有利时机,对全区闲置土地进行清理,依法按照“实事求是、因地制宜、规范操作、促进利用”的原则进行处置。汇集多方面力量,对低效利用土地的企业进行整治,采取追加投资、二次开发、提高土地保有成本,转变权属等方法,敦促土地使用者加快未充分利用土地利用的步伐,盘活未充分利用的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鼓励新上项目优先开发利用闲置或低效利用的土地,缓解用地供需矛盾。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存量土地,采取无偿收回或有偿收购的方式进行处置,统一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库,用于城市建设。乡镇工业集中区建设重点以盘活存量土地为主,充分利用辖区内关停破产企业、撤乡并镇、中小学布局调整等存量土地。
四要大力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在3月底前完成2007年拆旧复垦任务的扫尾工作,保证周转指标的使用和新的周转指标的争取。科学制定2009年度挂钩实施方案,落实建新地块,明确项目实施总体安排,落实项目经费。超前谋划,制定措施,妥善处理好挂钩试点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加快推进项目实施。按照省即将出台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办法,促进农村建设用地的合理利用,推进新农村建设。
五要运用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严格执行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所有经营性用地、工业用地以招拍挂方式公开出让,工业用地出让价格不低于国家公布的最低价标准。加强对土地二级市场交易管理,进一步规范改变用途、提高容积率用地行为的管理,防止土地收益流失。
六要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省国土资源厅将实施省以上开发区、区域土地节约利用年度考核评价制度,将考核结果与年度用地计划分配挂钩。**区在2007年度被市政府表彰为节约集约用地先进区,今年,我们要在此基础上,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规定,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鼓励多层标准厂房建设,对现有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对新增工业用地,要进一步提高用地控制指标,厂房建筑面积高于容积率控制指标的部分,不再增收土地价款。进一步落实用地审批、开工检查、竣工验收的全程管理,全面推广“建设用地批准书”现场公示制度,坚决杜绝超指标用地。
(三)巩固成果,规范行为,促进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一要认真开展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修编工作。根据市国土资源局的统一部署,在规划编制工作中,按照“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做到统筹兼顾,体现特色,突出重点,提高深度,防止简单重复。要切实制定好探矿权、采矿权规划会审制度,严把规划准入关,促进规范化开采和集约化利用。同时要协助市国土资源局开展盐类资源专项规划的编制准备工作。
二是要全面规范矿政管理行为。对规范和整顿矿产资源开采秩序进行回头看,加强对已拆除和关闭砖瓦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防止出现反弹,巩固和扩大整顿成果。严格执行审批权限和程序,严格把好申请人资质和开发利用方案等审查关,进一步规范矿业权管理行为。
三是要继续推行采矿权市场化运作,全面推进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实现粘土采矿权全面实施市场化配置,在条件具备时实行公开招拍挂出让。合理开发和有效保护矿产资源,体现矿产资源应有的经济价值。强化采矿权转让管理,大力培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