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信用约束和失信惩戒机制的作用,规范市场主体行为。
(六)进一步搞活住房二级市场,扩大住房消费
一是下大力气搞活住房二级市场。继续深入贯彻省政府鲁政发[2002]22号文件,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清理影响已购公有住房上市的政策性障碍,为住房二级市场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开展房地产市场收费清理检查,严肃查处超标准或无标准收费行为,切实降低住房交易成本。
二是规范和强化权属登记工作。按照建设部修订后的《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稳步推进集体土地房屋的权属登记工作,为集体土地房屋权利人核发全国统一的房屋权属证书。继续开展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考核活动,积极推行交易、权属管理一体化。房地产管理部门要切实转变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改善和规范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管理,为居民住房消费营造良好的环境。
三是强化预售资金监管。在全省建立健全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预售主管部门在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同时,要在指定银行为该房地产项目设立预售资金专户,购房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购房合同后,将预售资金交入专户,由银行根据项目监理单位出具的工程进度证明分批向开发企业拨付预售资金用于项目建设,切实保证预售资金安全,防止烂尾工程产生,更好地维护购房人权益。
(七)建立健全市场化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发展物业管理
一是加强物业管理法制建设。贯彻落实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提请省政府出台《山东省物业管理办法》,对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授权由省里确定的物业管理区域划分、业主投票权数等事宜加以明确,规范物业管理市场主体的权利和义务,解决部门职责不清、建管脱节等问题,为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证。
二是健全物业管理市场机制。加快房管所、物业管理企业转制的步伐,使其尽快成为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主体。大力推行物业管理招投标,鼓励业主、物业管理企业通过招投标进行双向选择,营造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培育一批机制新、效益好、规模大、信誉佳的品牌企业,提高物业管理行业的总体水平。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的监管,保证招投标的客观公正,依法维护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完善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制度。要按照业主所有、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业主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以商品住宅和已售公房为重点,加快建立和完善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制度,规范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监管工作,切实收好、管好、用好这笔资金。
四是全面提升行业服务水平。组织开展多层次的物业管理培训,物业管理企业经理、部门经理、管理处主任及关键岗位和一线员工要做到持证上岗,提高管理水平和操作技能。积极引入管理顾问、管理软件、智能化管理系统等科学管理手段,提高物业管理技术含量和物业企业管理水平。
(八)加强房地产市场形势分析,引导住宅与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去年以来,为防止经济过快增长,国家加大了宏观调控力度,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相关的政策措施。具体到房地产方面,包括增加开发项目资本金、提高开发和消费贷款条件及利率等。这些政策措施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有些已经显现,有些将逐步显现。正确评价这些政策措施对住宅与房地产业的影响,准确把握房地产市场走势,是有效实施宏观调控,引导住宅与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前提。各级主管部门都应当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形势分析,加快建立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体系,增强市场分析的准确性和前瞻性,为科学决策、正确实施市场调控提供可靠依据。要特别重视统计工作在房地产市场分析中的基础性作用,整合相关统计资源,改进统计工作方法,提高统计工作效率,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和及时,使分析决策建立在可靠的信息基础之上。
三、二○○五年住房公积金管理重点工作2005年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总的思路是: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精神,顺利完成机构调整,健全决策体制,完善监管机制,加大归集力度,提高使用效率,加强风险控制,实现保值增值,进一步规范和强化住房公积金管理,努力把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一)扎扎实实地做好机构调整扫尾工作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调整工作,国家和省里要求2002年底前完成,建设部、省建设厅为此专门到调整工作缓慢的淄博、德州等市做过督促落实。但至今仍有个别城市没有完成,还有的城市机构调整不彻底、不规范,这说明领导重视不够,工作还没有做到位。省建设厅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条例》和《通知》要求,加强对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监督指导,特别是加强对机构调整不到位的城市的督促检查。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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