级债务的增加,影响了村民自治组织的行政效率。农村改革开放后,随着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全面实施,分光、用光、花光的“三光”政策,使辛苦三十年积攒下来的农村集体经济一时之间土崩瓦解,使大多数村的村级积累荡然无存。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为加速农村经济、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村集体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背负了巨大的债务包袱。如:为发展村集体企业,不顾实际,一哄而上地兴办乡镇企业。雷同的产业结构,低水平的加工产品,最终抵挡不住市场经济的冲击,风光十年,便销声匿迹,留下的是一堆破铜乱铁和沉重的债务包袱。为确保全国性的普九验收过关,各地村级组织不惜民力,村村兴修高标准的教学楼。最后因生源不足,学校财政包袱过重,学校进行合并重组,很多花巨资修建的村级教学楼有的变成了鸡舍、猪圈,有的风吹日晒破败倒塌,大多村为此付出不少于1xxxx元债务的代价。为突出领导政绩,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上,做样板工程,办花园景点。产业结构低水平的重复,造成大量的农产品积压,农民怨声载道。迫使农民将产品堆满乡村两级办公地点,冲抵税费和承包款,使乡镇本来就短缺的税源又留下一个大窟窿。乡村干部为填补这一窟窿,只好高息借贷,最后全都变成村级债务转嫁到农民头上。既增大了村级债务包袱,又加重了农民负担。在村级道路、农田水利和电网设施等升级改造上,贪大求洋,出现半拉子工程,劳民伤财。而目前正在全国推广的农村税费改革,为减轻农民负担,取消了面向农民直接收取的三项提留和五项统筹,掐断了村级资金来源渠道。国家在打破了原有的村级资金筹措体系同时,没有及时建立起新的村级资金拨付制度。现有的国家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也只是一种临时性的应付措施。拨付程序,监督机制和使用范围都不够规范,加之数额又少,使本来就存在巨大债务包袱的村集体更是雪上加霜。据有关资料显示:上世纪九十年代末,全国有69.xxxx的村负债,中西部不发达的地区的村级负债率则更高。有些村旧债还没有还清,新的债务包袱又出现。即使是像江汉平原的县市,村级债务包袱也十分沉重。在2003年的调查中发现,一个60xxxx个村的县市,有盈余的村3xxxx占总数的5.xxxx,不欠债有6xxxx占总数10.0xxxx,欠债10xxxx元以上的1xxxx占总数的2.xxxx,欠债10xxxx以下5xxxx元以上10xxxx占总数的17.xxxx,欠债2xxxx左右的33xxxx占总数的55.xxxx 。不堪重负的村级财经赤字和村级债务,使农村集体经济处于破产边缘。沉重的村级债务,割断了村民与村级组织的经济依附关系。过去是村集体给之于民,现在是村集体有求于民。这种关系的错位,加速了村级财力赤字进程。使该管的事管不了,该办的事办不成。导致越穷越有事,越有事越穷的恶性循环。削弱了村级组织的凝聚力,制约了村级组织的行政效率。
三、农村经济利益的表面化和干部身份的多样性,导致了村民自治组织班子的软、散和责任心的下降,影响了村民自治组织的正常运转。现在村级组织的状况应该说不佳,特别是经济圈发达的地区。虽说有些村级组织能承担起为民服务的责任,但这只是其中的一少部分,有村级积累和村级企业的村。很大一部分村级组织现状还是令人担忧。可以用“弱、软、散”三个字来形容,突出表现在;班子有名无实,村级管理混乱不堪;干部情绪低落,工作责任心不强。目前村级班子的现状大致分为四种类型:软弱型。思想保守,缺乏威信,工作萎靡不振,整体战斗力差。内耗型。帮派林立,自成体系,明争暗斗,互不买账,班子闹不团结。守摊型。村干部不思进取,安于现状,推卸责任,瞻前顾后,班子不讲原则。破坏型。以权谋私,唯利是图,贪污腐化,违法乱纪,班子无恶不作。这种现状影响了农村基层组织形象,降低了农村基层组织的办事效率。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村干部身份的多样性和经济利益的表面化,削弱了村干部的责任感。农村改革不仅使农村经营体制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而且农村干部身份也发生了质的转变。村干部由过去的专职干部,变为既是村干部,又是农民的双重身份的人。既要承担村干部的责任,为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提供服务,完成上级组织交办的各种事务;又充当农民的角色,种好自己的责任田,管好自己经营项目。由于目前村干部工资报酬低,只相当他一年经济收入的一小部分,而且过去主要靠从农民中收取,很难兑现。即使是已经开展农村税费改革的地方,村干部工资由财政转移支付解决。但数额较小,且乡镇还从中七扣八抵,使本来就少的转移支付很难有钱拨到村。即使到村,也只有几个主职干部和财会人员的工资到手,其他干部最终一张白条记在他个人的收入账户上。这种经济利益的表面化,使村干部在工作和家庭的选择上,变得更加务实。因此,当家庭利益与村集体利益发生冲突时,现在大多数村干部对村集体事务都采取了敷衍或放弃,使他们的责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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