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一个问题:中国农村并不缺少资金,缺少的是现代市场经济投融资体制。本来急需资金寻求发展的农民、农业、农村实际上有钱,只是由于投融资体制缺位反而没有发展的钱了。投融资体制的缺位使“三农”失去了发展的支点和杠杆,成了阻碍“三农”发展的最大障碍。因此,笔者认为投融资体制缺位是造成“三农”问题的关键所在。
二、用市场机制引导资本投向“三农”的投融资体制改革与创新是解决三农”问题的突破口。
当前,一讲“三农”问题就言必到农民增收问题,很少有人想到我们对农民、农业、农村的投入了多少?没有一定的投入,怎样才能增收?今年中央1500亿元的投入是历年最多的数目,但面对9亿农民,二亿三千万农户的农村,仍然是杯水车薪。因此,最现实的办法就是充分调动民间闲散资本的积极性,关键是民间大资本的积极性。在现阶段特别强调的是要充分调动农民自己的积极性,使他们的资金用于农业、农村的发展。改变过去用行政手段配置经济资源的方式,而是用市场机制金融资本的力量整合农村的自然经济资源,让资本获取超平均利润。创建新型的农业、农村发展模式,“三农”问题本身就是中国社会经济发展中问题,其实质是自然经济资源如何按市场经济要求合理配置的问题,具体说来也就是用工业化的理念发展农业,用市场化的理念发展农村,用职业化的理念发展农民,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而解决此问题自然也离不开发展,也只有在发展中才能消除阻碍发展的不利因素。要达到这个目的,就在于投融资体制改革与创新。因为,投资活动是配置资源的重要手段,是拉动社会经济发展的最大动力源,有什么样的投融资体制就会形成相应的经济结构和发展模式。也只有通过投融资体制改革与创新才能从制度上调动和激活民间资本的积极性。所以,投融资体制改革与创新是解决三农”问题的突破口和动力源。
三、农村投融资体制改革和创新的设想。
投融资体制是投融资活动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的总称。其中运行机制包括了企业投融资运行机制、政府投融资运行机制、投资者的融资机制以及投融资中介服务机制;管理制度主要是指政府对投资活动的宏观调控和监管制度。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公告将投融资体制改革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决定》明确指出,投融资体制改革要以强化市场导向、突出企业主体为目标。其核心是建立对政府投融资行为的市场化约束激励机制,建立权责清晰的出资人制度。其目的是,将全社会资金引入经济建设的各个领域,将市场机制运用到投资、融资、退出、建设、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从而形成全社会资源有效配置。国家投融资体制改
革的基本方向是,依据'谁投资、谁决策、谁受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在国家宏观调控下,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对经济活动的调节作用。应该遵照'市场引导投资,企业自主决策,融资方式多样,宏观调控有效'这四句话来进行。这虽然主要是指国家的宏观调控层面上的改革和创新,但具体到农村这里,笔者认为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进行投融资体制改革和创新:
1、确立农业发展银行为农业投资发展银行,构筑真正实行“政资分开”的市场化政策性投融资主体。目前我国农业投资主要来源于政府财政支出,如今年中央财政的投入可达1500亿元,这表明现在和将来很长的时期内政府仍然是“三农”的投资主体。只是由于政府该项投入基本上表现为涉农部门“分财政的盘子”,支农资金其实只能下达到政府部门及其所属单位,不免出现贪占挪用,甚至有部分转化为基层债务和农民负担,更出现了某贫困县用了20亿元(人均1xxxx元)扶贫资金仍旧是贫困县这样极其滑稽和无奈的现象。因此,在“政资不分”造成的责任缺失和土地产权不明导致的农民市场主体地位不清两大因素作用下,加上县乡村财政状况普遍不好,所以事实上“三农”的投资主体是空的、虚的。与之同时,当前随着粮棉流通体制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入,国有粮棉购销企业收购量大幅减少,农发行信贷业务相应萎缩,加上职能单一,业务范围过窄,农业政策性金融作用发挥受到较大限制。农业发展银行何去何从摆到了政府的战略决策面前 ,笔者认为:农业发展银行不仅必须存在,而且还要赋予其新的功能——投融资和农民保险功能,使它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农业发展银行,而不是像财政部下属的、可以直接从人民银行融资的粮食收购部门。大概号称发展银行的却不具有投融资功能的发展银行世界上也仅此一家吧。把现在政府机构中的凡是涉及到“三农”投资的部门机构如农业开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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