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处于不稳定状态,在家乡有一块地,仍然是农民维持生计的最后一道防线。 近年来,大量征地造成的农民生活水平下降、就业无着落等问题日益严重。因征地问题引发的信访居高不下,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征地引发的社会矛盾不断加剧,真正原因并不是城镇化进程加快,而是土地政策方面还存在一些重大缺陷。一是政府高度垄断土地市场,农地转为非农地使用必须实行国家强制征用,征地范围过宽;二是土地转为非农地过程中的收益分配不公平,土地产权的拥有者农民的利益受到侵犯;三是土地税费结构不合理,政府重费轻税。“以地生财”已成为地方政府增加财力,筹集城镇建设资金的重要途径,成为新时期“以乡养城”的一种新形式。有关专家测算,在改革开放的20年中,大概有两万亿以上的土地出让金用于城市的建设,而这两万亿的土地出让金进入城市,并没有带来太多的农村人口向城市的稳定转移。四是地方政府用土地招商引资,由此导致稀缺的土地被大量占用。在国有土地出让过程中,随意减免地价、滥施“优惠”政策,有的地区甚至采取零地价转让,各种不规范的做法,造成一些人的暴富,助长了权钱交易,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不少腐败和犯罪案件同土地转让和开发中存在的问题有关。国土资源部估计,80年代末以来,土地出让、转让所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最保守的估计每年也达100亿元以上,比走私造成的损失还要大。 从根本上解决失地农民问题,需要有新的立法和政策。要明确界定公共利益需要,公平对失地农民进行补偿。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这样形成的土地征用价格不能反映被征占耕地本身的产出价值,是偏低的价格。征地补偿标准未包含土地的增值部分。征用土地的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对农民的补偿虽然具有地区差异,但以现金形式补偿的通常都在每亩1.xxxx—3.xxxx元之间。现在国家每征一亩地,铁路、高速公路给农民的补偿一般是每亩5000~800xxxx。工商业用地对农民的补偿一般是每亩2~xxxx元,发达地区和城市郊区相对高一点,一般也就是每亩3~xxxx元。 张红宇:我觉得, 第一,中国城镇化道路应该是多元的,大中小共同发展,不能片面强调大城市功能,也不能片面讲小城镇发展。城镇化应该更多地关注县域经济的发展。我当过两年的县委副书记,对这个体会比较深。中国城镇化发展到现在,真正能称之为城镇化带的就是珠三角、长三角。 第二,不要为城市化而城市化。城镇化、劳动力转移和农业现代化,互为表里,互为因果,这三张牌要一起打。必须让这在城乡间流来流去的一亿劳动力逐年留在城市。农村劳动力流出来,一是可以推动城镇化发展;另一方面,为农业现代化创造前提。 温铁军:如果说城镇化是缓解三农困境的一个主要路径,我觉得这个是对的,城镇化是一个普遍经验,这无可厚非,任何一个国家的经验也都是如此。但是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资源小国,如果也要像欧美那样建设发展就麻烦了,恐怕资源会是一个约束因素,我国现在水、土、矿、环境这些资源已经透支了。从国土面积、水土资源条件各方面来说,没有哪个国家像中国这样以这么有限的资源支撑了庞大的城市人口。所以,我国的城市化进程需要加快,但不能太激进。 对于“融入城市”的说法,1980年代大家都比较热衷,我在1985年讨论当年的“一号文件”时,主张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当时一些老一辈的革命家都接受,但是实际执行遇到的问题就很多。我们对这个问题认识还不够,暂时还得两条腿走路,一方面推动农民进城,另一方面稳定乡村经济。这并不等于反对城市化,我只是主张不要把问题简单化。 刘堪:1980年代,有些地方搞人为的小城镇,结果投资下去没人来,行政干预的后果是灾难性的,要在市场的基础上做合理的规划,尊重农民的选择。 粮食安全的国际和国内因素 《21世纪》: 即便大力度推进城镇化进程,2010年我国农村人口仍会有7亿人左右,2020年农村至少还会有5亿以上的人口。在农村本身的发展是本次“一号文件”的核心,农村发展的关键又何在呢? 韩俊:在理顺城乡关系的基础上,要通过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进程,加快农村二、三产业和小城镇的发展步伐,全面繁荣农村经济。这样,首先要确保我国粮食安全。2000年至2003年,我国粮食已连续4年产不足需。2004年粮食生产,增长xxxx,是建国以来粮食增产最多的一年。在当年粮食产量达到9390斤的情况下,考虑到粮食库存的水平,加上适当的粮食进口,可以确保今年粮食供求基本平衡。从中长期来看,我国粮食产量增长在总体上还不能满足消费增长的需要,每年均有缺口,产消自给率将会下降。1996年在罗马联合国世界政府首脑粮食会议上,我国提出的我国粮食自给率为9xxxx,进口约占xxxx。中国作为一个大国,粮食供给不能指望过度依靠国际市场,尤其是口粮,粮食自给率要保持在一个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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