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要求,“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逐步到位”的原则,搞好村镇规划,严格规划管理,严格执行新村镇“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建设一盘棋、管理一个法”的制度,确保村镇规划的落实。建立科学、高效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体系。要根据不同区域、不同条件编制不同的规划建设标准,条件好的应高起点规划建设,条件差一些的地方的规划也要适度超前。规划建设模式力求形式多样,既可生态庄园式,也可农村社区式;既可分散村落式,也可城郊集中式。要提高房屋设计水平,务求新颖别致,美观大方,经济实用。千万不能乱建乱搭,影响景区形象。
(二)齐抓共管。新农村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政府各相关部门要相互配合,搞好服务,形成合力。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好各自的工作职责。规划建设部门要抓好村镇规划建设,及时做好村镇规划编制任务,并提供尽量多的村镇规划、房屋设计图纸供各地参考,并负责对从事规划工作的人员进行上岗培训;国土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划要求把好土地审批关;交通部门应抓好村镇公路勘察设计,协助搞好中心村主干道的规划设计;卫生、城建、农业部门应抓好环境整治、改水改厕所和沼气池建设;供电、电信、广播电视部门要协调配合,做好中心村及自然村落的通电、通信、通广播电视工作;金融部门要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简化贷款手续,积极支持新农村建设。
(三)村民自治。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需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要强化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功能,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把阶段性集中整治与日常性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建立健全门前“三包”责任制以及全体村民共同保护环境、爱护卫生的责任机制和约束机制。同时,通过村级自治组织经常性地开展有的地方已开展的“卫生庭院”、“星级文明户”、“文明村庄”、“信用村”、“信用户”等群众性评比活动,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新农村建设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四)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活动,涉及面广、内容多、任务重,需要民众的参与。要通过深入宣传、发动,使新农村建设的目的意义、主要内容、目标要求以及具体措施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引导和动员广大民众自觉地投身到新农村建设中。同时还要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
(五)加强领导。要切实加强对新农村建设工作的领导,把新农村建设摆上当地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经过专家论证,颁布新农村建设发展规划,在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按规划办事。当地政府应成立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机构,负责本地区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具体指导协调和督促。
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以农民为主体
五中全会要求,新农村建设要坚持从各地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从根本上说是亿万农民的事业。其最终目的在于,从根本上转变农民传统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交往方式和价值观念,引导农民通过投身新农村建设,陶冶情操、提高素质、转变观念、走向×××、迈向文明,在建设自己的家园中成为现代化建设的优秀的价值主体和创造主体,共享现代文明的成果。这是符合中国国情的现实选择,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道路的必然选择。因此,新农村建设一定要在实践中切实尊重和突出农民的主体地位。
(一)以农民为主体,必须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新农村建设成为广大农民的自觉行动,让农民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主。这是新农村建设成败的关键,也是多年来农村工作经验的深刻总结。建立村民理事会,放手让农民自我组织、自主管理新农村建设的具体事务,积极推进农村社会自治,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有效办法。在新农村建设中,强调农民的主体作用并不排斥政府的管理职能,农民的主体作用发挥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的引导和激励。这就要求各级党政机构在新农村建设中要准确进行角色定位,不断完善激励政策,充分发挥主导作用。
(二)以农民为主体,必须充分认识新农村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坚持科学切入、循序渐进、务求实效。我国目前的生产力发展水平还不高,公共财力仍很有限。因此,新农村建设必须科学规划,确立长远目标和近期目标,分步骤、分阶段地推进。要选准切入点,注重从群众迫切希望解决而目前又能够解决的问题入手,切实解决群众行路难、就医难、供养难、增收难、阵地难、照明难、生活难、上学难、学习难等难题。让农民从看得见的实惠中受到触动,自觉投身于新农村建设。在实际工作中,要坚决防止把新农村建设等同于村镇建设的倾向,始终做到“三个符合”,即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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