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我们教学的基本依据。”但是,“从教材体系向教学体
系转化是一项创造性的工作”。因此,在使用教材的过程中,
要不断创新教学观念、教学内容和教学考核形式,真正实现
从教材体系到教学体系的转化。
1.创新教学观念。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
律基础”课教
学中要坚持“以学生为主体”的观念。体现在教学目标上,要
把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作为实施教学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
点;体现在教学对象上,要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最大限度
地激发学生的积极性,有效地发挥学生在教学中的主体作
用;体现在教学内容上,要着重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体现
在教学方式上,要突出对学生需求的重视,以学生是否接受
和欢迎作为评价教学效果的尺度。
2.创新教学内容。当前,创新教学内容的一个重要方
o 2006.1l 学皎党建与器幔教育
面,就是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有关内容融人到“思想道德
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中,换言之,就是要以社会主义荣
辱观为核心整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中关于道德
观、法制观和荣辱观的内容,切实推进社会主义荣辱观进教
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一是整体融人。“思想道德修养与
法律基础”教材已把“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努力提高
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 作为绪论中的一节着
重地加以论述。虽然热爱祖国、服务人民、崇尚科学、辛勤劳
动、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这些内容在以
往的“思想道德修养”教材中随处可见,但是,“八荣八耻”更
为全面系统和深刻,每对荣耻相互联系、相互渗透、相互补
充,有机地联系在一起,构成了道德建设的整体要求,充分
体现了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的整体性目标。另外,“八荣八
耻”以荣辱对立的形式表达社会主义道德要求,给人以强烈
的震撼力,因而也更具有警示作用。二是有机融合。根据“思
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自身的教学规律和特点,在不影
响教材的基本结构、框架和理论体系的基础上,把社会主义
荣辱观的有关内容有机地融合到“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
础”课的有关章节中,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地进行社会主义
荣辱观教育,深入浅出、生动活泼地阐释社会主义荣辱观的
科学内涵,解答学生对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疑难和困惑,从
而真正使社会主义荣辱观入耳、人脑、人心,达到使学生牢
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目的。
3.创新教学考核。“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
不仅要向学生灌输正确的理论观点,让学生知道是什么、为
什么,更重要的是要引导学生知行合一、自觉提高道德修
养,将正确的理论观点内化为心灵的道德品质、外化为自觉
的道德行为,真正实现是非判断、价值判断与价值选择的统
一
。因此,在考核上要加大平时学习考核和道德实践考察的
比重,建立“理论知识考核+平时学习考核+道德实践考察”
三位一体的考核模式。理论知识考核主要考查学生对理论
观点的正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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