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国际国内各种社会因素的影响,个别党员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不注重生活小节,一味赶时髦,追求生活享受,有的醉心于灯红酒绿,有的乱拉关系“傍大款”,以权捞钱,以钱养色,最终堕入不能自拔的地步。如湛江特大走私案,三任海关关长均被黑社会集团拉下水,控制了海关权,海关人员及边防干警几乎全军覆没。河北豪门集团案、沈阳刘涌黑社会集团案,均把一部分省市高级领导干部和政法部门的领导、干警拉下水、作靠山。事实再次证明,腐败分子都是从生活小节打开缺口,逐步堕落的,所有腐败分子都是严重的享乐主义者、官僚主义者和利己主义者,他们也都是“三个代表”的背叛者。在我们法院系统,因不注重小节、耐不住寂寞而腐败坠落的也不胜枚举。如上海高院副处级审判员翁毅,他从事房地产案件审判,接触的多是房地产老板,看着别人大把大把地花钱,渐渐动心了,认为自己大权在握,凭自己一句话,就可以让这些老板输赢进出成千上万。于是便萌生了吃他们的、用他们的算不了什么的邪念。开始的时候,同涉案的老板们吃吃喝喝,灯红酒绿,打成一片;后来,当事人向他提供“美色”,并安排他们到深圳旅游,他都欣然应允并携其所谓的“女友”前往,从而一步步滑向犯罪深渊。再如武汉法院原副院长柯昌信,他在走上违法违纪道路之初,就是先从吃喝当事人、收受点点小礼物、小额现金开始,同时还诚惶诚恐、心有余悸,到后来发展到收受当事人、律师贿赂巨额人民币6xxxx余元、美元900xxxx、港币xxxx元。可见,许多违法违纪事件都是从吃吃喝喝、收受小礼品等“小节”开始的,这些惨痛的教训,应引起我们每个同志的高度警觉。
四、交友不慎、不注重自我保护,是诱发问题的重要因素
重情谊、交朋友是人之常情。在现实生活中,不管什么人都有自己的朋友。但是如果不加甄别,违背自己的交友之道和立身之德,盲目地为了江湖哥们义气去交朋友,常与不三不四的人交往,则必为其累,甚至引火烧身。这样的事例可以说俯拾即是。如青岛×××法院原干警杨树高,利用职务之便,制造假案、枉法裁判并多次收受贿赂,受到开除学籍、开除公职的处分,并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xxxx月,他在服刑期间,写下了一份悔过书-“狱中的忏悔”,对其走了犯罪道路进行了反省和自责。指出其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交友不慎,“朋友之言、哥们义气”,使他丧失了党性原则,把公平正义抛到了脑后。特别指出,他在办理青岛医药进出口公司诉莒南雪丰集团进出口公司案件时,他的同学的同学董某代理这个这个案子,在同学的牵头下,他与董某认识了,多次接受请吃,成了知心朋友、好哥们。在案件办完后,董某按照追加货款比例送给xxxx元提成,杨树高认为是朋友哥们的义气,心安理得地予以接受。但董某在向检察机关作证时谈了自己的真实想法:之所以送给杨树高xxxx元钱,是因为他还得依靠杨树高继续出力,办其他案子。这个例子给我们的启示就是,无论什么时候交友一定要慎重,工作中一定要与当事人、律师等保持适当的距离和高度的警觉,他们不是什么真正的朋友,在你有用的时候,他们为了自己的利益,把你当成朋友套近乎、讲感情、施以重金,但在你倒霉、摔了跟头、没有用的时候,恐怕难听到他们的好话,甭想让他们拉你一把。希望大家不要被哥们义气迷惑,在金钱面前多提几个为什么,问一问:为什么别人要给你送钱物?这个钱物是不是自己合法劳动得来的?不是自己合法劳动得来的,收下之后会有什么后果?千万不要昏昏然,让私欲的种子膨胀,拜倒在金钱脚下,做金钱的奴隶。
上面提到的所有这些腐败个案,折射出了腐败分子由辉煌走向堕落的人生轨道,应引起我们的高度警醒,值得从中吸取深刻教训。
第三个问题:对症下药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抓好自身廉政建设
以身作则,廉洁自律,是对党员的客观要求,也是法官和法院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公生明,廉生威”,“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行”,只有严于律己,廉洁自律,才能有威信,才能取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我们法院机关每名同志都要珍惜自己的岗位,爱惜自己的荣誉,关心自己的前途,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清醒头脑,时刻绷紧廉政建设这根弦,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实现肖扬院长提出的“绝不允许腐败分子有藏身之地”的庄严承诺,实现省法院“三个不出”和法院党组“杜绝任何违法违纪事件”的目标,为全市法院作出表率。
一、要切实提高警惕,增强对各种风险和诱惑的抵御能力
上面提到的大量案例表明,放松警惕是走上违纪违法的首要因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只要手中有点权力的人,都会面临着形形色色的诱惑,稍有不慎就会“马失前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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