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清醒地看到,社会上各种消极因素对法院队伍的影响越来越普遍、侵蚀越来越严重,许多当事人和律师为了达到个人私利,千方百计、不择手段拉拢、腐蚀掌握审判权和执行权的法官。可以说,现在法院人员已经成为社会各种不正之风、各种诱惑的“重点对象”,面对的不是“糖衣炮弹”而是“糖衣导弹”的袭击;法官职业已经成为“高风险职业”,“司法腐败”问题已经引起上至中央、下至人民群众的高度关注,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面临的形势相当严峻。见贤思齐,见不贤而内省,所有这些违法违纪问题,都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必须闻警自醒,怵然为戒;那些受党教育培养多年的领导干部,也蜕化变质为腐败分子,既令人痛恨,也令人痛心。我们必须认真思考:这么多出现问题的人员,上至高院院长,下至普通干警,之所以走上腐败的不归之路,最首要的一点,就是他们在各种风险和诱惑面前,放松了警惕。辽宁高院原院长田凤岐在总结其走上犯罪道路的教训时,指出:“开始的时候对社会上的不正之风、腐败现象缺乏警惕,在关键问题上没有把握住,以至后来麻木不仁,一步一步走向违纪违法的深渊……”。对此,每名干警都要从中吸取教训,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切实克服麻痹松懈和侥幸思想,强化自我约束,从而进一步增强对各种风险和诱惑的抵御能力。
二、要坚定理想信念,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和廉洁意识
理想信念是一个大问题,是共产党员实现价值追求的内在动力,也是人民法官自觉抵制腐败、保持清正廉洁的思想基础;理想信念的动摇,是最根本、最危险的动摇。胡长清、马向东等腐败案件的发生过程再次表明,一个人无论职位多高、出身多好、不论过去有过什么功劳,一旦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出了偏差,就抵挡不住名利、地位、金钱、美色的诱惑,就会身不由己地堕进腐败的泥潭。古人说,“堤防不筑,尚难支移壑之虞;操守不严,岂能塞横流之性”,理想信念是奉献奋斗的力量之源,也是品格操守的约束红线。希望法院机关全体法官和工作人员都要深刻认识理想信念的重要性,充分利用那些反面教材,自己给自己打免疫针、敲警示钟、上教育课,防止重蹈他们的覆辙;要突出加强对政治理论的学习,以先进的思想理论武装头脑,牢固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要认真向宋鱼水等先进人物学习,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记审判权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培养起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认真学习《法官法》和《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严守职业品德,依法履行职责,恪守法官本份,弘扬司法正气,廉洁公正司法。
三、要强化纪律意识,严格遵守廉洁司法的各项规定
我们党是执政党,党员和法官手中都掌握着一定的审判权,要始终明白,权力是把“双刃剑”,“用权为公”可以赢得人民群众的赞誉,用权为私必然导致身败名裂。可以讲,每一个腐败分子,都是由于权力观发生错位而走上犯罪道路的。对于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廉洁从政的要求,《法官法》以及最高法院“四项制度”、“五个严禁”、法院“六条禁令”等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全体同志要按照这些规定要求,扎扎实实抓好贯彻落实。坚持不准利用职权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或挪用、坐支当事人的款物;不准利用审判权和执行权徇私枉法,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不准私下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不准向当事人及其委托人借款、借房、借用交通、通讯工具和让当事人报销有关费用;不准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谋取不当利益;不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泄露国家秘密和审判工作秘密;不准工作日中午饮酒或酒后执行公务以及参与赌博,借婚丧嫁娶、生日节庆之机收敛钱物等活动。特别是不准利用职权为当事人说情,不准干扰其他法官办案,不准给基层法院就案件打招呼、递条子,干扰办案。这要作为一条铁的纪律,凡有举报查证属实的,党组将严惩不贷,决不提拔重用。
四、要加强自我保护,严格规范业外的行为
每个人都有朋友,共产党员和人民法官也不例外。现在社会上一些居心不良的人挖空心思和法官接近,看中的是法官手中的审判权,想的是把法官当成“资源”来开发。公安部原副部长李纪周在剖析其走上犯罪道路的教训时,指出“过多地与商人老板绞在一起,是走上犯罪道路的重要原因”,商人老板们想方设法的巴结他,给他送钱送物,就是想利用他手中的权力,在以后好为他们办事。实践也证明,许多发生问题的法官和法院工作人员也正是从交友不慎开始,一步一步走向违法犯罪的深渊。应当看到,目前人民群众对法官行为的要求越来越高,这种要求不仅包括职务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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