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日期饮料230瓶,方便面50袋,假冒“泸州老窖”30瓶,劣质啤酒50余件。
四是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加强了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监管,特别是加强了对保健食品、医疗、药品等重点广告的监管,同时强化了对新闻媒体广告的监测。上半年共登记备案户外广告10个,查处违法广告案12件。
三、优质高效服务,积极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的指导思想,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积极服务改革发展大局。
(一)认真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85人次,执法车辆20台次,检查农资市场6个,农资经营户45户,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案5件,罚没款1.2万元。
(二)培育和发展农村经济人,成立了县经纪人协会,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理事会、会长和副会长,聘请了协会名誉会长和顾问,建立了联系农村经纪人制度,制定了发展规划,对农村经纪人进行了培训,共培训经纪人60人。
(三)进一步加大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力度。一是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网络和消委系统维权网络的作用,深入开展维权进社区、进村镇、进企业活动。二是“一会两站”建设工作积极推进。县政府办发出了在全县农村建立消费者“一会二站”的通知,成立了以副县长何翔凤为组长的“一会二站”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在我局设立了办公室,标志着我县“一会二站”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上半年接受消费者咨询xx余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31起,调解处理29户,支持消费者起诉1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余万元。
(四)继续执行国家再就业优惠政策,扶持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相关业务股室和基层所开通“绿色通道”,设立下岗职工办照专窗,不折不扣地落实有关优惠政策,半年来共为26名下岗职工减免登记类和管理类行政性收费2.36万元。
四、积极推进市场主体编码管理,不断提高监管执法水平。
(一)把编码管理作为创新监管方式的重点,进一步抓好抓实。在去年编码管理的基础上,对原有的数据进行清理和核对,对日常监管过程中形成的动态数据,及时整理录入信息库,确保编码信息的准确完整。现全县内资企业、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共3426户,已编码2949户,编码率达到了86%。通过编码管理带动了信息化建设,摸清了底子,完善了经济户口,增强了对市场主体的监管。
(二)实行“阳光收费”,规范执罚执收行为。我局组织所长及有关股室负责人到永兴柏林工商所、资兴东江工商所和鲤鱼江工商所参观学习,吸收和借鉴先进经验,并严格按照《湖南省工商系统全面推行“阳光收费”实施办法(暂行)》规定,强化了“阳光收费”工作。上半年,实现时间过半预算收入过半的单位有,石桥所完成79.9%,城北所完成56.9%,袁家所完成54.6%,市管分局完成53.3%,城南所完成53.2%,公平交易分局完成50.1%。没能按进度完成预算收入的单位有:塘村所完成40.2%,行廊所完成30.8%,注册分局完成27.2%,消保股完成7.9%。
(三)继续推进法制建设。为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钢要》,制定了《xx年度工商所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计分办法》,在工商所实行工作绩效考核评比制度,将各项工作量化、细化,责任到所到人,实行日清理、月考核的目标管理机制,强化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同时,严把案件“五关”,即:案件立案关、核审关、行政处罚审批关、案件执行关、当事人陈述申辩关。半年来,全局办理案件127件,其中立案126件,即时处罚案件1件,案值636万元。
五、强化内部管理,确保全局工作稳步推进。
(一)正确处理好与地方党委、政府的关系,形成内和外顺的工作环境。在工作中我们积极主动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工作,自觉接受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求得对工商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同时积极完成地方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扩大自身宣传力度。《工商》已出刊23期,其电子版已开通,并与郴州红盾网和《郴州工商》电子版相链接。上半年,我局在《郴州工商》及其电子版上稿8篇,《今日》上稿5篇。
(三)党建工作取得可喜成绩,我局城南党支部和四名党员被县经济系统党组织分别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综治、工会和计生工作圆满的完成地方政府交办的任务。
虽然,上半年我局各项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但必须清醒地看到,我们的监管执法工作和自身建设还存在不少的问题。一是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够高,还不能完全适应现阶段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需要;二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任务还十分艰巨,市场监管执法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经费紧张,基础建设滞后,严重影响工商职能的正常行使;四是部分干部职工的主人翁意识不强,甚至个别单位对中心工作或重点工作落实不到位。对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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