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正确处理严格执法与优化发展环境的关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行政执法部门,在优化发展环境方面担负着重要责任。我们既要严格执法,同时也要优化发展环境。优化发展环境是一个系统工程,发展环境包括信用环境、法制环境、政策环境、市场环境、服务环境、人文环境等,其中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是十分重要的一个方面。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就要求市场主体讲究信用,守法经营。如果出现违法违规行为,行政执法部门就要依法行政,公正执法,轻者教育规范,重者予以查处。依法对违法经营进行处罚本身就是创造发展环境。但是,目前由于一些法律法规“打架”及体制上的原因,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的现象依然存在;重监管、轻服务,重处罚、轻引导的现象还存在,给市场监管工作造成负面影响。在这种情况下,更需要我们正确处理好严格执法与优化发展环境这两者之间的关系。要立足工商职能,充分发挥工商职能的优势,大力发展个体私营企业,依法取缔无照经营;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商标侵权、合同欺诈、走私贩私等行为;利用商标广告管理职能,大力发展商标战略;利用工商资源大力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力所能及地为经济、为企业、为群众提供服务,最终优化地方经济发展环境。
(三)正确处理执收执罚与强化日常管理的关系。虽然依法执收执罚是国家赋予工商部门的职权,是目前工商部门主要经费来源。但管理决不是罚款,决不能因执收执罚而疏于日常管理。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坚持“执法为民观”,而不是“执法为利观”。在目前形势下,我们必须加快推进执法监管工作从注重事后惩罚向注重事前规范转变,从注重突击整治向注重日常监管转变,努力建立起防打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机制。利用好国家赋予我们工商部门的三大职权,加强日常管理,日常管理加强了,企业的违章违法行为就会减少,就能建立良好的公平交易秩序,形成优良的经济发展环境。
(四)正确认识和处理履行自身职责与加强协作配合的关系。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特别是市场监管工作,涉及面广,任务繁重,需要地方政府的支持和各部门密切配合。要想履行好工商部门的职责,一定要处理好与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关系,主动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在工作中要主动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争取支持和理解,同时积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在工作中做到到位不缺位,有位必有为,要加强协作,积极支持配合有关部门的工作,作到不推委扯皮,不敷衍塞责。只有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才能充分发挥综合执法的整体功能,共同促进和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
五、更新观念,开拓进取,切实为地方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一)履行“三个不变”,打造“服务型工商”。在正确处理与地方关系方面必须坚持“三个不变”,即:紧紧依靠和尊重地方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领导不变;大力支持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不变;与当地各有关部门的协作关系不变。积极为经济又好又快又稳发展献计出力,打造“服务型工商”。要积极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不断培育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市场体系;发挥登记注册职能,降低企业市场准入门槛;发挥个体私营管理职能,为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发挥商标注册和管理职能,大力实施商标战略;发挥合同管理职能,为建立市场主体的信用体系服务;发挥消保和消协的各项职能,积极为广大消费者服务;发挥“红盾信息网”的作用,向社会提供信息资源,为社会服务等。通过以上工作,才能在履行职能实现服务,在履行职能中创建“服务型”工商。
(二)依法行政,优化市场经济环境。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优化地方经济环境,要作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把好市场准入关和退出关。要规范市场主体资格,切实加强和改进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年检验照和登记管理工作,加强对市场准入的指导,积极进行市场外指导、服务,帮助基本符合条件的主体达到进入市场的条件。按照法律的规定,对国有企业改革、改组、改制等提前介入,实行“绿色通道”,支持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大力扶持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要把好市场退出关,坚决清查整顿非法经济组织、取缔“三无”等非法企业和无照经营户,对特定行业和企业进行清理整顿。(2)严格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一要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加强对农资市场、节日市场、食品市场、流动市场等的监管力度,积极参与对化肥、成品油市场流通秩序的整顿,加强对粮食收购市场管理。二要深入开展打假、打私、合同欺诈、反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三要大力支持、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扫黄”、“打非”和清除“文化垃圾”。四是要规范商标广告市场,维护企业注册商标专用权。五是严厉打击传销等非法行为,维护社会稳定。(3)加强工商行政管理法制工作。工商行政管理的基本职能是执法,通过行政执法,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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