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高参与宏观调控及资源的监测监管能力。一是要全面准确领会把握国家关于宏观调控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并结合实际创造性地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宏观调控的新政策,主要强调在有效运用法律和行政手段的同时,更要注重并充分运用经济手段,完善市场配置资源机制,加大用地者的取得成本和保有成本,调整土地出让金的支出结构,从源头上解决经济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缓解资源环境与社会经济发展的矛盾。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要善于运用政策法律和经济的手段积极主动参与宏观调控,做到原则性和灵活性的很好结合。二是要转变国土资源管理方式,从过去单纯依靠行政手段向运用综合手段转变,增强调控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各部门要互相配合。国土资源部门要主动与财政、税务、金融、监察、审计等部门沟通,逐步建立多部门共同参与、互相配合、协调互动的新机制。四是要强化监督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在做好审批业务的同时,要把更多的精力放到依法监管上来,要严格实行问责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不得发生违法审批土地、违法违规供应土地、越权审批矿权行为。禁止未批先用、少批多用、非法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发生违法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违法行为不制止、不查处的,对违法问题隐瞒不报的,都要追究有关责任人违法违纪责任。
2、提高资源保护能力。我县资源缺乏,要大力提倡节约资源和能源,积极推行集约用地和节约用地,统筹好保护与保障发展的关系。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思路、目标和任务,尤其要为以交通、水利、能源为主的基础设施建设、城镇建设和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提供强有力的资源保障。今年续建和新建的项目,特别是招商引资项目相对较往年多,对土地资源的需求量加大。因此,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观念,把思想统一到科学发展观上来,把力量凝聚到为“保障发展,构建和谐印江”作贡献上来,认真履行职责,发挥好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作用,走可持续发展的路子。
(三)突出三个重点
1、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要从严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总量,大力盘活存量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今年,县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闲置土地进行全面清理,依法收回闲置土地。要严格执行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提高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以及将土地出让收支全额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等各项规定,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收益流失,同时要加强监督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尤其是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主要用于土地整理增加耕地和基本农田建设。因此,对于欠缴的单位和个人,一律停止批准用地。要强化土地市场的监管,实现土地交易100%入市场和经营性用地100%招拍挂,做到“阳光操作”,廉洁供地。
2、严格禁止低价出让工业用地。工业用地必须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出让价格不得低于公布的最低价标准。低于最低价标准出让土地或以各种形式补贴或返还的,减免或变相减免土地出让金等形式低价出让土地的,要依法追究责任。这是国务院去年作出的新规定。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自觉贯彻执行,不能因为投资环境差、工业落后、发展工业难就放宽执行或变通办理,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理解,促进工业用地出让工作的顺利实施。国土部门要加大批后监管力度,提高出让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禁“暗箱操作”,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3、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权益。征地补偿安置必须以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为原则。县人民政府将在失地农民调查、零就业家庭调查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和推进多途径安置被征地农民的措施,多渠道筹措安置资金,试行长期货币补偿,建立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制度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促进多形式就业,落实好社会保障工作。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听证论证制度。要耐心细致地宣传法律法规,对群众的合理诉求要认真解决,对无理诉求、过高要求要疏导教育,对过激行为要坚决打击,妥善处理好农村特别是城区土地征收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四)加强四个建设
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结合国土资源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工作激励机制,健全以预防为主的科学合理的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大对土地矿权审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矿山整合等环节监督力度。进一步抓好行风建设工作,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继续开展预防国土资源领域商业贿赂工作,建立预防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的发生。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新的形势,新的职能,新的任务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干部队伍建设。要在国土资源系统实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