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班车营运等违法行为;制定雨、雪、雾天应急预案,保证校车准时、安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详细掌握辖区内中小学校位置、学生数量分布和校车需求等情况,配合交通部门做好校车行驶路线及乘降站点的确定和设置工作;将校车安全管理作为考核评价学校领导班子的重要指标之一,明确规定校长、班主任、跟车教师职责;建立健全乘车安全的管理制度、资料管理制度、教师包车制度、每日交接工作制度,组织运营驾驶人员、跟车教师填写行车日志;发动全社会捐赠校车运行经费。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要认真剖析典型事故案例,总结校车安全运行经验,组织开展校车安全技术检验、校车驾驶人审验及安全教育,使其了解急救常识、车上学生管理、行驶线路的路况;依法严厉查处校车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教育其他车辆驾驶人员对校车进行礼让;督促、检查校车按标准喷涂外观标识,发放校车标识标牌;组织民警到学校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每学期不能少于2次。各级财政、工商、税务、物价、保监等有关部门负责落实好校车相关税费减免补贴等扶持政策,要将校车补贴列入财政预算,进一步降低校车运营成本,减轻学生家庭经济负担。有条件的地区要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适当的车费补贴或者予以免收。在这里我特别强调,由于校车是目前教育发展中的新生事物,还没有现成的法律、法规可以遵循,但决不能因此推卸政府及部门的责任。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都要以大局为重,积极主动、相互配合,不能推诿、扯皮,要通过共同努力,使校车管理工作边推进、边总结、边规范,逐步建立起校车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2、要切实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
《条例》明确提出了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该做好的几项工作,概括的讲就是“一个机制,两个方案,四项制度。”这是各地必须抓紧做好的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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