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民生活持续改善。实事工程基本完成。美好乡村示范点、潜水利民拦河堰、王河洋荡圩便民闸、潜水六公堤堤防加固二期工程全面建成,源潭垃圾处理场、薛家岗人类遗址公园基本建成,舒州大道至环城北路潘铺段拓改、南门口至南外环段道路连接线工程加快推进。保障体系日趋完善。投入7.8亿元,实施32项民生工程。城乡低保和五保供养标准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社保实现全覆盖。新农合参合率达97.61%,住院实际补偿比例达59%。城乡医疗救助、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贫困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重大传染病病人医疗救助惠及3.89万人次。新增城镇就业岗位8291个,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995人,转移农村劳动力8412人。在18个村实施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减少贫困人口1.9万人。建成公租房1232套。农民人均纯收入6438元,增长18%。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继续实施,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全面落实,教育工作督导考核再获省优秀等次;新建和改建幼儿园19所,创建农村中小学标准化学校11所,潜山二中新校园建成搬迁、晋升省级示范高中。中国流动科技馆来我县巡展,新申请专利344件、授权108件,新增省高新技术企业3家,我县获全国科技进步考核先进县称号。建成4个乡镇公共电子阅览室,完成“十二五”广播电视“村村通”建设任务,启动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太平塔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县级公立医院基本药物实现零差率销售,县医院、中医院通过“二甲”医院复审。县体育中心完成升级改造,我县获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称号。完善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机制,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稳步开展。砂石开采日趋规范。住房公积金归集面不断扩大。建成市第三光荣院、县气象站。机构编制管理得到加强。主要污染物年度减排目标顺利实现。县烈士陵园被列为省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我县被列为全省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县。社会大局保持稳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扎实进行。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完成布点。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不断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得到完善。全民国防意识进一步增强。人民防空、双拥优抚、民族宗教、外事侨务、邮政通信、保险、保密、档案、地震、县志、对台、盐务、烟草、老龄等工作均取得新的成绩。
(五)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民主法制逐步健全。自觉接受县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办XX县人大代表建议97件、政协提案93件。主动加强与工会、共青团、妇联、文联、工商联、科协等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的联系。基层司法管理体制改革顺利完成,“六五”普法扎实开展,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494件。行政效能不断提升。加强电子政务和政府网站建设,各类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推进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流程再造,审批项目精减28项、优化提速35项,取消和降低收费项目17项。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和效能明查暗访,违规问责和惩处力度不断加大。廉政建设深入推进。组织招标采购项目633项。完成80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严格执行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勤政廉政建设取得新的成效。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县的发展与进步,是市委、市政府XX县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县政协监督支持的结果,是全县人民团结打拼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政府,向全县广大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干部、驻潜部队官兵和政法干警,向老干部、老同志和各人民团体、社会各界人士,向关心支持潜山建设发展的驻潜单位,向在我县创业的投资者和建设者,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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