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回过头来看,我认为,这是关于人民政协性质理论创新的第一篇佳作,第一篇经典。
可惜的是,许多党政领导同志并不知道中央这个文件,特别是许多专事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工作的领导同志不知道中央这个最新提法,直至前面讲到的2004年第三次修订时,才明确无误地写进了政协章程修正案,其时间差为9年。说明关于人民政协性质的理论创新,需要提请各级党政领导同志、特别是专事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工作的领导同志,进一步加大学习和研究力度。
我感觉十分高兴的是,2002年10月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的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统一战线、人民政协和多党合作事业,形成了新的气势,开创了新的局面。
胡锦涛的主要贡献是,主持制定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中发(20055号)、《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中发(2006)5号)和《中共中央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中发(2006l15号)等3份中央文件。
两年时间,颁发了相互联系、相互深化、相辅相成的3份中央文件,形成—个体系,这在历史上是空前的。体现了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统一战线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指导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人民政协和多党合作事业,继续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纲领性文件。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中发(2005)5号),明确认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显而易见,这是多党合作制度的理论创新和发展。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中发(2006l5号),明确认定: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统一战线理论、政党理论和民主政治理论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伟大创造,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生党派、人民团休和各族各界人士风雨同舟、团结奋斗的伟大成果。显而易见,这是人民政协性质的理论创新和发展。
特别振奋人心的是,2007年10月土5日胡锦涛在中共十七大报告的提法,富有丰富的内涵:“支持人民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职能,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完善民主监督机制,提高参政议政实效:加强政协自身建设,发挥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重要作用。
第三、实践证明,人民政协性质的理论创新,激活了人民政协的勃勃生机,全国和地方100多万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成员,在前进中开拓,在开拓中前进,团结奋斗,奉献不已。
坦率地说,由于长期工作关系,笔者对人民政协的理论创新颇有兴趣。在全国政协、中共中央统战部、湖北省政协、湖北省委统战部和中共武汉市委领导同志鼓励下,1996年11月写作出版了20万字的专著:《中国人民政协论》,印数1万册。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李瑞环,专门派秘书和全国政协研究室领导同志一起,到宾馆看望笔者:“瑞环同志说,地方的同志,—边工作,一边写作,这种精神难能可贵!”
这件事,对我印象很深,深感中央领导同志对理论研究之关注。就是在这本书中,我写有一篇《党对新时期人民政协工作的基本理论》,主要是讲关于定性的理论,我十分赞赏前面提到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通知)(中委(1995)13号)文件的提法。
这篇文章,先是送北京市政协主席王大明审阅后,在《北京政协》杂志1996年第2期全文发表;后是中央党校出版社全文收入1997年8月出版的《邓小平理论研究文库》。
由于长期工作关系,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的朋友们所展示的真诚和才华,常常使我感动不已,深感人民政协性质的理论创新,足以激活勃勃生机。仅举我熟悉的湖北·武汉在全国颇有影响的几例经典证明之一。
例一、1993年/李崇淮/提出把基本政治制度写入国家宪法
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