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的实施意见》,要求乡镇、村、街道、社区党组织在7月上旬全面实行党务公开。社区党支部书记要主动在党务公开上抓好落实,并把党务公开与居务公开有机结合,确定具体的公开内容和形式,真正做到“给群众一个明白,还自己一个清白”。
一要规范公开内容。凡是与居民利益相关的重要问题以及居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都必须纳入公开的范围,及时准确地向群众交底,不能遗漏,不能隐瞒,更不能弄虚作假,不能搞慢公开、“半公开”、“假公开”等。
二要规范公开形式。除利用宣传栏进行公开外,还可以采取广播、“明白卡”等形式,对党务、居务进行公开。对于规章制度等内容,可采取上墙的方式进行长期公开;对于动态性、阶段性和常规性的工作,可利用公开栏进行适时公开;对于临时性的工作,可采取张贴公告形式进行即时公开。
三要规范反馈机制。要设立“意见箱”,公开举报电话,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及时调查处理,并将结果以适当的形式进行公开。如岳塘区菊花塘社区设立了固定的公开栏,按“政务、事务、财务、服务”四大板块,完善了居务公开内容、时间、程序、形式,对重大事务办理实行全过程公开、民主听证等有效形式,充分保障社区居民的民主。同时,建立了社区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对社区居委会主要干部进行离任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向居民公布。
(四)完善居民自治章程。
居民自治章程是实现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重要途径和手段。今天我们讲居民自治,就要注重加强居民自治章程建设,让居民心中有把尺子,知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努力把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部署要求,转化为居民共同约定、自觉遵守、相互监督的行为准则。
如岳塘区岳塘街社区根据创建新型文明和谐城市对社区的要求,联系社区工作实际,制定了《居民自治章程》。根据章程,社区每月10日固定召开“民主议事”活动。同时,为了使社区重大事务民主决策真正反映居民意愿,在全区首创居民代表“双票表决制”:凡重大事务或居民代表意见分歧大的事务表决,均采用“双票表决制”,由居民代表所联系的居民户投票表决。
六、创先争优
在社区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社区党支部书记是具体责任人,担负着重要使命。今年是“十二五”开局起步之年,是建党90周年大庆之年,下半年将迎来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省第十次党代会,明年将迎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迫切需要我们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在新的起点上把创先争优活动持续推向深入。
(一)始终保持活动的正确方向。创先争优活动总目标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重在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立足本职,在平时工作中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发挥先进模范作用。李源潮同志指出:创先争优就是把现在做的事情做得比现在更好。这是对创先争优最简明最生动最通俗的概括和诠释。这句话首先回答了创先争优是做什么的问题。“现在做的事情”就是日常工作,就是立足本职岗位,该干什么就干什么,不是另起炉灶,另搞一套,脱离自己的本职工作,去搞新花样。其次,说明白了与日常工作的区别。创先争优做的是日常工作,但又不完全等同于日常工作,区别在做的效果上。“比现在更好”就是标准更高,效果更好。对于社区创先争优活动,中央文件明确要紧紧围绕“党组织争先进、党员干部作表率、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来展开。今年以来,省、市、县三级进一步明确了创先争优活动的主题和目标,大家要紧密结合结合本社区实际和群众需求,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把普遍要求进一步细化、具体化,提出好记、好评、好做的争创标准,让大家都能对照检查、找到差距、明确努力方向。比如,要针对社区党员干部、离退休党员、流动党员等不同类型党员,实行分类承诺,有所侧重地分别提出不同的争创目标和承诺事项,力求每名党员的承诺内容选得准、定得实。社区党员干部应着眼“引导示范”,离退休党员应着眼“发挥余热”,流动党员应着眼“双向带动”,等等。
(二)有节奏地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根据中央关于把创先争优活动这一经常性工作阶段化的要求,划分“三个时间节点”,明确不同时间段的工作重点和目标任务。即年初,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公开承诺;“七一”前后,开展庆祝党的生日系列活动评选表彰先进典型,做好上半年领导点评和群众评议;年底,总结年度工作,组织考核考评,抓好年度领导点评和群众评议。
一要扎实抓好公开承诺。公开承诺是创先争优活动的基础环节,这项工作做好了,领导点评也就有章可循,群众评议、评比表彰也能有据可依。要坚持每年开展一次公开承诺,社区党组织要围绕实现届期目标和年度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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