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标准逐人征收社会抚养费,建议有关部门落实党政纪处分。首次征收金额到位率要达到75%以上。结合城镇的政策外生育清理,严厉打击早婚早育、私婚私育现象。各乡镇要以村为单位,集中计生办、民政所、司法所、派出所、卫生院联合组成工作队,对18-22岁的育龄青年进行逐个排查,同时对以上人员以民政为主,建立健全育龄青年表册,实行入帐管理。今后每四个月排查一遍,确保不出纰漏。对经核查出的早婚早育、私婚私育一律按政策规定一次征收社会抚养费到位。
二是要把以长效为主的避孕节育措施落到实处。各乡镇(区、处)、县直各单位分配的手术任务在规定期限内必须完成,不准打折扣。县对乡镇手术任务进展情况实行周调度;县直单位的手术任务在半个月内必须全部完成。
三是全面开展孕情普查。无论乡镇、县直单位的孕检普查是否进行,从今天开始,一律重新孕检。要求全县40周岁以下的已婚育龄妇女全部上站普查,见面率、孕检准确率100%。各乡镇要以村为单位,落实孕检时间。
2、政策措施
这次春季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活动,纳入县对乡镇(区、处)、县直各单位的半年考核,全县各级各部门必须准确把握时间界限和工作任务,边清理边落实,严格执行政策,逐步骤、逐环节抓紧抓实,确保这次活动的整体效果。
一要下大力抓好普查孕检,彻底摸清工作底数。
全面普查孕检,彻底摸清工作底数,是完成人口计划的关键,是从源头上控制、减少非意愿妊娠和政策外生育,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重要手段。能不能做好xx考核年度第二季度的孕检工作,直接影响着xx考核年度人口出生计划的完成。对此,各乡镇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季服务工作规范的要求,切实做好考核年度第二季度的孕检工作。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想尽一切办法,确保季服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各乡镇(区、处)对孕检普查工作要认真进行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孕检普查效果。要不断创新工作思路,逐村、逐单位制定完成时间表,确保不留任何缝隙,对外出的要跟踪孕检、或出具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口计生部门的孕检证明。要采取边普查边手术的方法,对手术对象发现一个及时落实一个,做到手术一遍清。县对各乡镇(区、处)都分配了手术任务,这是一个必须按时完成的数据,任何乡镇、任何人不准打折扣,对患有手术禁忌症的要进行鉴定,并由技术站三名大夫和乡镇主管领导同时签字。集中活动期间,县根据乡镇的手术任务量实行手术进度周调度,完不成周任务的唯主管、计生办主任试问。
要充分利用普查孕检活动,把现孕底数全部查清,并搞好登记,分别采取服务措施。对政策外怀孕对象,要责任到人,及时补救到位;对符合政策怀孕对象,要因人制宜,落实优生优育服务措施;对政策内二胎怀孕对象,要落实“三级两全包保责任制”,实行协议管理。
二要加强县直和教师队伍的计划生育管理。
对县直单位的手术任务,已经下发了手术人员名单,半个月内手术必须完成,手术必须在县人口计生局技术服务站落实,没有商量的余地。特别要强调的是:应手术未手术人员,在限期内不落实的,依照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依法顶格征收拖延费,拒不缴纳的,县人口计生局要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供名单,经县领导签字后报财政局从其工资中扣除,并停发工资,停止工作,直至落实手术为止。
要进一步加强对教师队伍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逐乡镇逐学校实行集中孕检,县教育局计生办、各乡镇教办室校长要根据县人口计生局统一规定孕检时间,全力组织、协调好教师的孕检工作,限期没有孕检的,一律到县人口计生局技术服务站补检。对在孕检期间发现应落实手术的,当场下达手术限期手术通知书。
今后,对冒名顶替孕检的,对顶替双方当事人一律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三要抓清查清理,确保遗留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在全县去年清理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对城镇非农业居民、干部职工的违法生育专项治理活动。从去年城镇违法生育专项治理活动看,暴露的问题较多,部分领导干部存在侥幸心理,总认为超生是小问题,为超生者说情、打掩护,应付搪塞,弄虚作假,蒙混过关。也有的超生者虽然知道自己触犯了法律,违反了国家政策,但仍存在观望、攀比的心里,看县委、县政府的决心大不大、看别人怎么办,能拖就拖,能混则混,拒不自动申报。
近几年来,大城没有因为计划生育问题处理过人,使人们认为好像是政策放宽了,以致造成许多遗留问题,为解决这些遗留问题,去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做出了清查清理的决定,目的是消化矛盾,解决问题,保护干部,实际上县委、县政府是担了很大责任的,但就是一些人认识不到位,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认识不到位。
为进一步严肃政策,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继续开展对城镇违法生育专项治理活动。对于查处的政策外生育,必须严格按政策兑现,是党员、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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