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探索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民主推荐、考察评价、集体讨论的办法和机制。积极稳妥地扩大票决制实施范围。扩大干部考察人员资格评定试点。开展完善党内选举制度试点,在乡镇党委换届中选择鼎×××灌溪镇和临澧县佘市镇作为党内直选试点。认真落实中组部党政领导班子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准确科学评价干部。大力推进干部交流,结合班子配备,加大区县(市)之间、区县(市)与市直单位之间、市直单位之间县处)级干部的交流力度,重点交流重要岗位的领导干部。从市直机关选拔一批优秀干部到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担任外协副厂长(经理);市委决定,为促进机关干部交流,上半年在市直机关具有审批权、收费权、执法权、财务权、人事权的单位开展重要职能科室科长跨单位竞岗交流工作。首批交流正科长职位个,今后逐步扩大交流单位范围和职位数量,并形成制度。市委组织部将于近期下发科长跨单位竞岗交流工作公告。请各单位加强宣传引导,鼓励、引导和支持符合条件的机关干部积极报名参与竞争。认真开展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年统年报工作,提高改革的整体水平。
⒋抓监督,规范干部行为。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树立正确用人导向。认真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和“”文件,年内对县处级单位学习宣传和执行情况分批进行监督检查。认真落实中组部《关于加强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以及省委组织部的有关具体规定,建立有关干部任前备案审批制度、上级党委派员列席下级党委(党组)讨论干部制度,落实对干部选任程序的监督。切实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坚持好“领导干部诫勉谈话和函询、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党政正职年度总结报告等制度。增强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的规范性和实效性。认真执行“三个严禁”(严禁公款出国旅游、因公出国走因私渠道、违规报销出国费用)的纪律要求,切实加大国家公务人员因公因私出国(境)管理力度。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改进审计方式、注重成果运用。充分发挥“”专门举报电话及其他信访渠道的监督作用,进一步规范举报、查处、督办和反馈工作的方式方法。
⒌抓规范,加强干部宏观管理。加强干部职数和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规范职务名称,对超编、超职数人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消化,年内要解决区县(市)政府工作部门党政分设问题,在解决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上取得实质性进展。抓好《公务员法》的学习、宣传、培训、实施工作,重点做好公务员登记、职务与级别确定和工资套改等入轨运行工作。按照省里要求,公务员登记完成前,停止机构增设、机构升格和增加编制的审批,停止对要求纳入公务员管理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审批和人员过渡工作;对实行或参照实行公务员的单位除公开招考和军队干部等政策性安置人员外,冻结进人。加强科级非领导职务设置管理工作,建立科级干部信息化管理和年度报表制度。认真落实全省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座谈会精神,在换届选举、平时班子调整中,按要求选配好少数民族干部。做好女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老干部、军转干部、援藏援古干部、干部档案目标管理等工作。
(二)以巩固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为主线,努力推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
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事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落实,事关党的执政基础的巩固。要根据新的形势,以扩大覆盖面、增强凝聚力为着力点,全面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
⒈进一步巩固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继续抓好深化整改、解决问题、健全机制等工作。对农村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进行“回头看”,用—个月时间,按照学习动员、分析评议、整改提高三个步骤进行“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扩大和运用好试点成果。巩固和扩大第一、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成果,深化“两为”主题实践活动,深入整改突出问题。全面总结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制度和理论成果,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努力形成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抓好“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与党的先进性建设”征文活动,适时召开理论研讨会。
⒉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创新农村党建工作。市委决定,在全市各级党组织中,特别是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农村党员中开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题实践活动,要认真研究和明确农村党组织、党员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任务和职责,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制定好活动规划,领导联点示范,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年底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表彰一批在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深入开展“三级联创”活动。加强乡镇党委建设,注重研究乡镇综合配套改革过程中乡镇党委的领导体制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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