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注意发现和研究信访中反映的敏感事件和共性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调查核实,依法秉公处理。三要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审议意见落实反馈制度,加强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正确运用监督手段,丰富各种监督形式。
人大监督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切实尊重“一府两院”的职权,对其法定职责范围内的具体行政工作和司法活动不干涉、不代替,支持其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做到既敢于监督,又善于监督。
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不断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随着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转变,我们党管理国家事务将从主要依靠政策逐步转变为主要依靠法律。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决议、决定既有广泛的号召力,又有普遍的约束力和强制性,有利于广泛动员人民群众投身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实现党的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的重要保障。各级党委要支持和善于运用人大的重大事项决定权,凡属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定职权范围内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应依法及时提交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去年省人大常委会根据省委关于“建设生态省,打造绿色浙江”的决策,作出了关于建设生态省的决定,就是把党委的重大决策经过法定程序转变成国家意志、转化为全省人民共同行为规范的重要举措。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抓住事关全局、事关根本、事关长远的重大问题,以及全省人民十分关心和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强化调研、咨询、论证,努力形成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的决策机制。要进一步完善公民旁听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制度,提高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为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党管干部是坚持党的领导的一条基本原则,依法选举和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法定职责,从根本上说两者是一致的,都是为了从组织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要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三者有机统一,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的有机统一,切实贯彻执行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党委向人大或常委会推荐领导干部人选时,要事先向人大或常委会党组和常委会组成人员中的党员介绍党委的推荐意见。人大及其常委会党组和常委会组成人员中的党员,应当认真贯彻党委推荐意见,带头依法办事,正确履行职责。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要加强对选举工作的领导,严格依照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办事,坚持差额选举制度和联名提名候选人制度,尊重选民和代表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坚决查处违反选举法律法规、破坏选举工作的行为,切实保障选民和代表的合法权利。要尊重和维护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选举、表决结果,选举、任命干部在任期内要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的应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理。
三、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自身建设,为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能作用提供有效保障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推进,人大及其常委会所担负的任务越来越繁重。为了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人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必须切实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自身建设。
(一)切实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思想作风建设
深入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紧紧围绕全党工作大局和省委的中心工作,紧紧围绕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紧紧围绕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不断开拓进取,在实际工作中,牢固树立党的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群众意识和创新意识。
一要牢固树立党的领导的意识,自觉接受和主动依靠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也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在党的领导下建立起来的,它的发展与进步同党卓有成效的领导是分不开的。坚持党的领导是人大工作必须始终坚持的最重大的政治原则,也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一项政治特色和优势。
人大工作只有自觉接受党的领导,才能保证正确的政治方向;只有主动依靠党的领导,才能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能作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党组要牢固树立党的领导的意识,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和支持统一思想,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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