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卡内基先生应邀到哥伦比亚大学颁发一个演讲比赛的奖牌,当天参加的学生大概有六到七名,每一个人都受过良好的演讲训练,准备在比赛中大展身手,可是,他们太“赢奖心切”,虽有演讲技巧,却缺乏了打动人心的力量。
只有一位来自祖鲁的王子,谈起了“非州对现代文明的贡献”,每一个字都充满了感情,每一句话都出自他对祖国的情感。 最后,卡内基给了这位祖鲁王子首奖,“虽然他在演讲技巧上,还不能跟其他人相比,但由于他的谈话充满了真实,燃烧着真诚,比较之下,其他人的演讲都只不过像煤气炉里微弱的火苗。”
卡内基训练的演讲班上,曾经有一位佛莱恩先生。某天晚上,佛莱恩上台演讲,主题是华盛顿这个城市,整场演讲,所说的内容都是一些枯燥的资料,不但他自己讲得难受,底下听众也听得昏昏欲睡。
两个星期后,他在演讲中再一次提到了华盛顿市,却整个人都不一样了。原来,他刚买的新车,在市中心让某个不知名的驾驶人给撞坏了,肇事者还逃之夭夭,佛莱恩一提到这件事,就怒火中烧,语气激昂了,表情也丰富了,最后听众全给他如雷的掌声。
什么是精采的演讲?在卡内基的观念中,至少要符合三个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