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典型和成功经验,使法治建设活动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要按照“六个坚持”、“六个做到”和“六个不发生”的基本要求,精心组织部署,狠抓各项措施落实,争取今年创建成“法治江苏合格县(市、区)”。
2、不断提高服务经济发展水平。“法治海陵”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要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政法机关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积极履行职能,落实服务改革发展的各项措施。要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经济犯罪活动,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努力形成诚信有序的经济秩序。要坚决依法查处职务犯罪,充分发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积极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预防工作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要依法调节经济关系,树立平等保护理念,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共同发展。要加强民商事案件审判工作,充分发挥审判工作对市场经济的调节规范作用。积极推进市场体系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引导和规范各类主体依法经营、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加大法律援助办案力度,使社会弱势群体能够享受到法律服务。切实抓好律师、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他们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市场经济秩序中的作用。妥善处理劳资纠纷,加大对弱势群体依法保护的力度。各级党政组织要全力支持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积极帮助人民法院排除工作中遇到的阻力,协调处理好执行工作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支持人民法院依法执行。对在执行中发生的抗拒、阻碍、干预办案的重大事件,党政组织和有关部门要主动出面,及时处理,保证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
3、深入推进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整改活动。政法各部门要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法治海陵”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要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使每一项执法行为和每一个执法环节都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从源头上减少和杜绝执法的随意性。加强执法办案信息化建设,切实解决执法办案不透明等问题。进一步推进执法公开,大力推广执法告知制度,尽可能把知情权、监督权交给群众,增强执法办案的社会效果。认真开展执法质量考评,落实责任追究,特别是对执法不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要采取倒查方式,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广泛开展评选“规范执法示范单位”和“规范执法先进个人”活动,树立一批公正、文明、规范执法的先进典型,营造公正司法的良好氛围。
4、大力加强全民法制宣传教育。要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五五”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实施法制宣传进单位、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在各行各业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推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将法律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的高低,作为选拔、考核干部的重要标准。以青少年维权岗为载体,切实加强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宣传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在全社会形成重信誉、守信用、讲信义的良好风尚。积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学法用法,明确自身权利义务,为“法治海陵”建设打下良好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
(三)强化基层基础建设,确保政法综治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委把今年确定为政法综治工作基层基础建设年。我们必须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建强基层班子,抓好基础业务,提高基本技能,落实基本保障”的总体要求,重点抓好两个方面的工作。
1、进一步加强基层综治组织建设。基层政法单位和综治组织是维护稳定的主力军。要切实加强以基层党支部为核心的配套组织建设,调整充实治保会、调委会,促进综治创建各项工作措施在基层的落实。今明两年,要对所有的村居治保会、调委会主任轮训一遍,对不能胜任工作的要及时予以调整。要全面推广集警务、维护国家安全、治安联防、民调、外来人口管理、社区矫正等多项职能于一体的村(社区)综治办,形成基层维稳工作的整体合力。要进一步强化基层政法干警、综治工作人员基本技能培训,定期开展练兵、培训活动,努力提高基层政法综治队伍的工作能力和技能水平。
2、进一步加强群防群治组织建设。警力有限,民力无穷。坚持专群结合,走群众路线,对于做好新时期政法综治基层基础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要进一步加强保安辅警队伍建设,按照城区万分之十二、农村万分之九的标准,抓好人员配备,并建立经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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