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政府要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精神,把群众艺术馆、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作为当前城市建设的重点。各级城乡规划部门要会同文化部门,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统筹规划城乡文化设施建设的位置和规模。城市新建居民小区和经济开发区及旧城区改造,必须规划和配套建设相应的文化设施。县以上城市及重点乡镇,可根据当地实际有步骤地建设一些露天文化活动场所,供群众休闲娱乐。
4基层文化建设必须纳入当地财政预算。各级政府要把文化建设所需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确保每年文化事业经费的增长不低于当年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安排应向基层文化建设项目倾斜,增加基层文化建设经费的来源。“十五”期间,一定要实现“县县有图书馆、文化馆”的目标。对纳入国家补助的“两馆”建设,省地县各按三分之一配套,原则上中央资金用于土建,省地县配套经费主要用于购置设备器材和图书等,保证一建成就可使用。对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的日常工作要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同时要鼓励社会对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和公益性文化活动的投资与捐赠,形成多元多渠道投资格局。
5基层文化建设必须纳入各级政府的任期目标责任制。加强基层文化建设是一项重要而艰巨的任务,强化领导责任是关键。各地在进行工作考核时,要把基层文化建设作为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团结协作形成合力。
各地要建立基层文化建设的协调机制,省直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文件的精神,关心支持基层文化建设,给予经费投入、业务指导和政策扶持。加强基层文化建设是一项社会化工程,是政府的责任,也是社会的责任。广大群众是基层文化的受益者,又是基层文化的建设者。因此,要立足于群众文化群众办,社会文化社会办,动员社会各界关注支持基层文化建设,组织人民群众投身基层文化建设,逐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管理、社会共建、资源共享相结合的基层文化建设新机制。各级宣传、文化、计划、财政、建设、民委、民政、农办、教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国土资源、编委、体育等部门要把基层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列入重要工作,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实现我省基层文化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同时,要不断研究基层文化建设中的新问题,提出新的举措和对策。这次会议将讨论《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建设的通知》请同志们认真讨论,提出你们的意见和建议,共同修改好这一文件。
基层文化建设是一项涉及到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工作,我们要赋予基层文化工作更多的新形式和新内容。各级政府和文化部门要有激励机制和措施。要激励基层文化单位和工作者积极投身于基层文化建设这一光荣而伟大的事业中去,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做出新的贡献。
同志们,基层文化建设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直接关系到千千万万人民群众实现文化利益的事业,同时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各级党委政府,要以强烈的使命感和高度的责任感,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文化建设,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坚持社会主义文化为人民服务,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认清形势,坚定信心,振奋精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开创我省基层文化建设的新局面、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富民兴黔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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