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法规、规章和规范、标准)建设、资源(包括有关档案的鉴定、筛选及常用专题目录数据库)建设、用户接待(咨询服务、提供利用)、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针对某些用户的实际情况,档案馆应在提供信息的范围上与有关职能部门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因此,在档案局馆有关工作部门的协调配合方面应该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二是要将档案依申请提供利用工作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议事日程。实践表明,用户对馆藏档案提供利用与政府信息公开往往存在共同的需求取向,一些用户在政府信息公开范畴内未达到的诉求目标,有时会转向国家档案馆谋求通过档案依申请提供利用来实现。因此,国家档案馆为保持档案依申请提供利用与政府信息公开在政策法规上的一致性,坚持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与树立政府执政为民形象的一致性,有必要将档案依申请提供利用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部署、协调推进,并且将这一工作机制列入有关法规的重要内容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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