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转变作风,真抓实干。优化发展环境涉及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不是一时、一事能够解决的问题,必须常抓不懈,始终坚持把工作往深里做、往实里做。要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深入基层,了解实情,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解决优化环境的重大问题上,放在解决群众和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上,放在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上,放在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上,切实把优化发展环境提高到一个新水平,推向一个新阶段。
(五)严格制度,严明奖惩。县委、县政府在《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实施方案》中,对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提出了十分明确的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都要不折不扣的执行。当前要突出抓好三项制度:一是服务承诺制。县直各部门要结合民主评议活动,围绕群众和企业反映最强烈、最急需解决的问题,制定刚性措施,作出新的具体承诺。措施的制定,不求全但求切中要害;不求多但求实在管用;措施的出台,要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承诺,向社会公布,并确保承诺兑现。二是“一次查实下岗”制。对各类投诉,要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各级党政机关特别是执法部门、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凡因作风粗暴、故意刁难、推诿扯皮、不负责任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经群众举报并被查实后,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投诉人予以调离,情节严重的要给予党政纪处分直至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决不姑息纵容。三是“一票否决”制。凡因破坏发展环境被投诉查实,造成严重后果的,除严肃查处违纪人员外,对所在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年终不得评为“先进单位”。属垂直管理的部门,要向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情况,提出处理建议。同时,要对在优化发展环境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进行大张旗鼓的表彰,在精神和物质上予以褒奖。
同志们,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人民群众对此寄予厚望。我们一定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切实把优化发展环境往深里做、往实里做,为实现建设全省经济强县的奋斗目标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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