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这是扩大内需的根本所在。其次,要弄清一个简单的社会经济链条,即农民买不起→工厂减产停产→工人下岗失业→减少对农副产品的购买力→影响农产品价格→影响农民增收→影响农村金融的发展→影响全社会的稳定,进而形成恶性循环。因而要树立强烈的亲民意识,真正把农民当作我们的衣食父母来对待,从财政支付、金融服务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
第二,健全机制。建立区域性社会资金使用流向管制政策。我国幅原辽阔,区域经济的差异性、产业发展的层次性与资本的趋利性矛盾,决定了要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与农村金融的健康、协调发展,必须坚持部门经济效益与全局社会效益并举的原则,实施区域性社会资金使用流向管制制度,规定一定比例的资金必须对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进行“反哺”。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要找准市场定位,破除“所有制”和企业规模的限制,坚持以市场导向和客户需要为目标,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性,调整信贷政策,提高服务质量,要在区域性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将7xxxx的资金用于为资金来源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邮政储蓄一方面可以采取有计划地收缩和限制业务等措施,转移社会资金的流向,扩大农村地区农村信用社等其它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另方面可以在加大实施县以下邮政储蓄存款以再贷款形式通过信用社用于为当地经济建设服务政策的同时,尽快建立更加便于操作和可行的邮政储蓄资金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的政策。财政要实行转移支付的办法,建立符合国情和wto规则的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支持、补贴制度,以“绿箱政策”为重点,加大对农业和农民增收的支持力度。政策性金融机构要以开发高效农业和推进农业产业化为出发点,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强化政策性银行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支持功能作用:其一是强化农业发展银行对农业基础项目的投入功能。如农田水利建设,江河湖海治理以及农业综合开发和利用;其二是强化农业发展银行对粮棉油品种改良和粮棉油商品化的资金支持功能,推动粮棉油生产的规模化经营,提高粮棉油生产和流通的经济效益;其三是适应wto的要求,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也要强化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支持力度,加大对农业科技开发和外向型农业的投入,使农业尽快与世界经济一体化。同时要积极稳妥地发展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并且对非地方性金融机构中吸储的资金未达到规定比例反哺支持当地县域经济的,要实行强制性改组,将其转化为地方性金融机构。目的是要以此来增加对区域性社会资金的吸储,全力支持本区域农业和农村经济的结构调整,为发展区域农业、农村经济和农民增收服务。要建立不同层次的投资基金。包括设立国家专项投资基金,其来源主要是中央政府按一定比例拨付的发展基金,接受有关捐赠以及其它资金来源,主要用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必要的创业启动资金、结构性调整、技术开发创新和贷款贴息等;建立地方省市人民政府专项投资基金,其主要来源是省市人民政府按一定比例拨付的发展基金以及通过其它渠道筹集用作支持地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专项资金;建立民间投资基金,其主要来源是民间捐赠,重点用于人文资源、旅游资源的开发,促进区域经济结构优化等。
第三,改组体制。这里特指农村信用社。要正视农村信用社已经成为直接服务农民的唯一农村金融机构的现实,正视农村信用社已经承担了很多政策性金融服务和农民生老病死、子女上学等社会公益性方面服务的现实,充分考虑我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农村经济经营体制长期不变的大政策背景,充分考虑当前农民生产经营的习惯,建议尽快把农村信用社改组为集政策性与商业性合二为一的农村金融机构,巩固其农村金融的核心地位,加大财政支出对农村信用社贷款风险损失的补助,以变相加大对农业和农民的补助。从实际出发,调整利率政策,实行
财政转移支付的办法,对信用社为延伸对农村一线的金融服务而聘请全办员等所需费用实行财政补贴,增强农村信用社放贷的盈利性,减少农民贷款的利息支出。同时,尽快调整目前信用社的改革思路。农村金融服务联系着广阔农村的千家万户,分散性强的特点必然要求其对信贷发放和管理要有相应的配套机制,需要一定的组织体系和人力资源作保证。但是,综观近几年来农村信用社的机构改革,除了管理体制的变迁之外,力度最大的就是收缩机构、精简人员,几乎与商业银行的改革如出一辙,如湖南永州市,辖3区9县,总面积2.2xxxx平方公里,城市化水平不到2xxxx,2002年底的农村信用社的机构数比1997年减少10xxxx,分社的撤并力度更大,信用站在相当部分地方已经不复存在,有的地方方圆百里之内没有金融服务网点。与此同时,人员大幅度精简,信用社一级一般只有3至xxxx。这种改革的方向选择,撇开其就业、服务等社会效益削减不说,对信用社本身而言,由于人少而无法落实内控制度导致案件高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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