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深入开展“三服务”活动。要进一步总结提升“三服务”活动方式,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完善项目、企业和园区跟踪服务制度,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园区发展和企业经营遇到的问题。各级领导和所有机关工作人员都要增强服务意识,敢于负责,少说“不能做”,多讲“怎样做”,多出点子,多挑担子,设身处地地为企业、为项目服务,为企业、为项目解难题、办实事,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当前,要通过“三服务”活动,着力解决“贷款难”、“项目落地难”、“开工难”、“招工难”的问题。
(四)要加强督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围绕行政效能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督查,组织巡查小组进驻重点单位、基层和企业反映强烈的单位进行具体督查,在面上开展巡查、抽查和暗查。对工作不主动、行政不作为、服务不到位、影响项目进度和招商引资环境的单位和当事人,要根据不同情节采取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惩治措施,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损失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无论什么部门、什么人为了部门利益或一己私利,而影响发展环境,阻碍企业发展,要毫不留情地坚决处理。两办督查室要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抓好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达到进度要求。希望市人大、政协围绕重点项目推进、招商引资和改善发展环境,适时组织代表、委员视察、督查。同时还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抓住影响招商环境、影响项目进度的典型案例给予曝光。市长信箱、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要主动征求企业、基层对政府部门服务的意见,做到有诉必查、有错必纠,对反映集中的部门和个人要严肃查处。
(五)要形成良好的法治环境。要善于用法律手段解决征地、拆迁中的一些矛盾和问题,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任何群体、少数人的利益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不能凌驾于国家利益和大多数群众利益之上。我们要在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的前提下,加大思想政治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地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对少数无理取闹、阻碍施工、违法的行为,要依法依规坚决处理。希望有关部门特别是政法部门积极地支持和配合。
(六)要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稳定是加快发展的前提和基础。要高度关注、切实抓好市场监管、社会保障、来信来访、社会治安、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工作,努力营造和谐、有序、稳定的社会环境。
(七)要形成推动发展的社会舆论氛围。最近一段时期,新闻媒体要加强对集中精力抓经济工作、抓项目推进、抓招商引资好的典型、克难闯关的成功经验的宣传报道,树立全市上下加快发展的信心,营造一切围绕发展、一切服务发展、合力兴工、合力推进项目和招商引资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