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对存在不作为、乱作为和服务效率低等问题的部门和窗口单位,严格按市委的规定要求实施问责,对违纪违规公务人员落实相应的惩戒措施。
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好市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是提升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的关键举措。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加快职能转变、推进管理创新的要求,着眼于更好、更快、更便捷的目标,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市县审批服务中心运作机制与功能,强化队伍建设与管理,务求行政审批工作的质量、效率和群众满意度都有新的提高。一要进一步压减行政审批事项。依据上级最新部署,借鉴外地改革模式,对现有行政许可和审批项目再进行一次全面梳理,能压减的坚决压减,能精简程序环节的尽量精简,关系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的尽可能一步到位、一次办结,已经明令禁止的审批事项严禁擅自恢复或增设。二要进一步落实授权到位。市委、市政府研究确定,凡有许可审批事项进驻市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部门和单位,年内都必须做到“三集中、三到位”,即审批项目集中到一个科室,审批科室向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集中,进驻中心项目向电子网络集中;审批项目进驻大厅到位,审批授权到位,审批工作人员到位。纪检监察机关要将此作为一项硬任务,加大督导检查力度,不允许任何部门单位以各种理由拖着不办,真正解决好长期存在的“应进未进”、“体外循环”问题。三要进一步提高审批效能。市县两级中心要全面推行“限时办结”制,能当场办结的事项当场办结,不能当场办结的要在原规定时限内至少压缩30%的时限办结。推行“缺席默认”和“超时默认”制,凡需要联合审批的事项,未按要求参与的部门一律视为“缺席默认”;凡部门已确定受理的审批事项而未在规定时限办结的,一律视为同意,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部门承担。对重大工程、重要事项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并联审批、网上审批、“一站式”联合审批,决不能因为审批环节的拖延而影响和贻误重大工程项目的运作推进。四要进一步延伸行政审批服务链条。抓好市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与乡镇(街道)、村居便民服务站点的有机对接,建立完善审批服务一体化的运作机制,尽快构筑起上下贯通、协调运转、高效便捷的便民服务体系,让基层群众充分享受到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完善行政审批服务的成果。
同志们!政府工作的好坏,关系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大政方针的落实,关系到800多万人民群众的福祉安康,也关系到济宁的未来。我们能够有机会担当起这份责任,就应当不负组织重托和人民期待,做出无愧于人生的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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