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解到村、到户,把资金、项目落实到村、到户。哪一年脱贫,采取什么办法脱贫,由哪个部门和单位帮扶,都要作出具体安排。要切实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加强对扶贫开发工作重点乡(镇)的管理,对领导不力、规划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重点乡(镇),市委、市政府要逐级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今后,考核扶贫开发工作重点乡(镇)领导干部的工作,首先要看扶贫开发工作的成绩,看群众温饱问题是否解决,贫困户的收入是否增加,生产、生活条件是否改善。各级部门特别是市直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制定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的总体扶贫和帮扶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落实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第二,要求真务实,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改变贫困地区面貌、帮助群众脱贫致富,需要有长期艰苦奋斗的思想和埋头苦干的作风做保证。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深入贯彻党的xx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体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诚心诚意为群众谋利益。要坚持从实际出发,说实话,办实事,报实数,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绝不能搞那种脱离实际、劳民伤财的所谓"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要脚踏实地,扎实苦干,真正为老区、贫困地区办实事、办好事。要认真学习和大力倡导保康县马桥镇尧治河村广大干部群众艰苦创业、苦干实干、乐于奉献的精神,做"xxxx"的忠实实践者。尤其是扶贫开发工作重点乡(镇)的领导,务必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坚持两眼向内,不等不靠,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和埋头苦干的精神,切实抓好扶贫开发工作。
第三,要狠抓扶贫开发资金和项目和落实与管理。这是搞好新阶段扶贫开发的关键一环。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不讲价钱,不讲条件,不打折扣,坚决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
有关规定,切实地将各项扶贫资金、项目落实到位。对省和市里安排的各类扶贫专项资金,要从计划分配到项目实施的各个环节实行严格的全程跟踪管理。一是要按照"项目跟着资金走、资金跟着项目走、服务跟着资金走"的原则和财政扶贫资金、扶贫专项资金的管理规定,对财政扶贫资金(含以工代赈)实行专户管理,专项调度,封闭运行;对扶贫专项贷款,要严格按贷款规模、贷款项目和贷款利率,确保专款专用。二是各类扶贫资金要按照"性质不变、渠道不乱、各记其功"的原则,捆起来集中使用,以充分发挥其整体效益。三是要突出重点,严格资金投向。市财政每年预算安排的220万元扶贫专项资金,要用于扶持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重点用于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扶贫搬迁以及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和加工业。四是要切实加强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检查、审计和监督。要实行资金安排到村、到项目的公示制度,资金使用的报帐制度和项目安排时相关部门、技术专家和村民代表公开审定制度。各级扶贫开发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的经常性检查监督。各级审计部门要定期对扶贫资金进行全面严格的审计。各级计委、财政、扶贫、金融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审计部门做好审计、稽查工作。对检查、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截留、挤占、挪用、贪污、挥霍各类扶贫资金的,一经发现,要依法依纪从严查处。
第四,要切实加强贫困地区的基层组织建设,为扶贫开发提供强有力的 组织保证。扶贫开发的各项政策措施,最终要靠乡村干部带领广大农民群众去落实。要切实把扎实开展农村"xxxx"重要思想学教活动与基层组织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要以贫困村为重点,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基层组织建设,使之真正成为能够带领群众艰苦创业、脱贫致富的坚强战斗堡垒。要采取干部挂职锻炼、交流、蹲点扶贫等形式,认真组织选派有能力、有才干、有抱负的干部和技术人员下乡,到贫困乡村开展扶贫工作,充分施展他们的才华,努力为贫困地区办好事、办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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