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智慧,依靠组织的力量,才有可能把工作做好。如果做了一点工作就头脑涨起来,脚下飘起来,这对个人十分不利,也不利于组织的团结统一,必将对事业发展产生极大危害。
:请县长谈谈。
:《决定》指出,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增强党的活力和团结统一。突出强调发展党内民主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明确了健全党内民主制度的基本思路,主要任务和重大措施,为我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健全党内民主制度指明了方向,这对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全面推进建设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就领导班子内部建设而言,我认为要正确处理好以下三个关系。一要正确处理正职与副职之间的关系。正职与副职之间的团结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基本保证。哪个单位正副职之间团结好,哪个单位党组织战斗力就强,班子建设形势就好,民主集中制就能很好地贯彻落实;反之,正副职“各吹各的号,各弹各的调”,不能很好地配合,贯彻民主集中制就无从谈起。一是明确正副职是搭档的合作,不是对手的竞争,思想上要互相信任不猜疑。正副职是如果不能正确理解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缺乏全局观念,或是把自己分管的工作看得过重,不注重与别人分管的工作衔接和配合,就会使搭档的合作成为对手的竞争。久而久之,就会因工作上的一些矛盾,逐渐转化为相互之间思想感情上的分歧,出现不团结现象。所以,处理好正副职之间的关系,首先必须从思想上相互信任和相互谅解,不乱猜疑。二是明确正副职是工作上的分工,不是权力上的分配,工作中要互相支持不拆台。有的正副职之所以闹不团结,往往是把自己分管的工作看成是个人的“特权”,在自己的“自留地”里抛开集体领导,大权独揽,把“分工”看成是“分权”。这就背离了党的民主集中制,也是党的纪律所不允许的。三是明确正副职在党内是平等的关系,是一个战壕里的战友,不是两股道上的“马车”,感情上要互相沟通不冷淡。正副职既有工作关系,又有感情关系。彼此之间感情深了,大事好商量,小事能善断;感情隔膜了,小事能闹大,大事能闹炸,自然民主集中制就贯彻不好。因此,正副职要注重在工作中培养感情,多沟通、多交流、珍惜共事的友谊,达到“在位是战友,离开是朋友,共事时间有限,友谊地久天长”的境地,从而创造和优化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良好环境。
二是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党内民主与集中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和相辅相成的。民主与集中具有内在的一致性,正确认识和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是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关键。民主是集中的客观基础,集中是民主的必然要求。不充分发扬民主,就不可能有正确的集中,甚至会导致独断专行;不实行正确的集中,势必出现无政府状态。从一些单位反映的情况看,民主不够和集中不够的问题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尤其是在集中方面存在的问题比较突出。有的党政一把手怕没采纳不同意见被人家说成对他人不尊重,落个不民主的名声,“求同怕异”不敢大胆集中;有的情况不熟,心里没数,能力有限,不会集中,片面追求“全票效应”;有的把握不好“集中”的火候,不善于适时集中。从而造成决策时议而不决,或者决而不明、决而无果,影响了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质量。对此,要从三方面进行引导。首先,注重提高一把手的思想理论水平和集中能力。集中是上级对下级意见的集中,这就决定了一把手不仅在意见不一致的情况下要敢于集中,还要通过集中使大家的意见“充分表达”和“充分发挥”。
三要分工负责与集体领导的关系。党的民主集中制,既是民主与集中相统一的制度,也是集体领导与个人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两者不可偏废。个人分工负责离开集体领导就会成为个人专断;而集体领导离开个人分工负责,各项工作也必然无法落实。因此,强调敢于负责,反对遇事推诿、互相扯皮和无人负责,同样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主要问题。目前,在这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一种是分工导致分家。